关于征求《辽宁省规范适用生态环境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指导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和监督,有效防范执法风险,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通知》《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使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工作推向规范化、程序化、数字化、网络化的新水平,着力体现合法、科学、公正、合理的原则,我厅起草了《辽宁省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
联系电话:024—62788782,62788637(传真)
邮 箱:lnssthjzfj@126.com
联系人:贾巍 62788782 13998810047
附件:《辽宁省规范适用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0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