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实录|关于全省上半年环境质量状况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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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事务中心信息 时间:2021年08月03日

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副处长宋健: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请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介绍今年上半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并就媒体和公众关心的问题回答大家的提问。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张丽华女士;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田博先生;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张宝生先生。下面,首先请张丽华专员介绍相关情况。

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张丽华:

 

2021年上半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对照“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要求,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着力做好提升气、巩固水、治理土、防风险、强生态等各项工作,组织开展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百日攻坚行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年初以来,加快推进辽河流域水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协同创建辽河国家公园,推动解决一批突出水环境问题,水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提升。(一)水环境质量状况。全省155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共评价154个(大连市庄河小于屯断面因断流未评价),其中优良水质断面126个,占比81.8%,同比增加15个、提升9.7个百分点;劣五类水质断面1个(沈阳市柳河柳河桥断面),占比0.6%,同比减少3个、下降2个百分点。全省河流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氨氮平均浓度为0.25毫克/升,同比改善24.2%;总磷平均浓度为0.067毫克/升,同比改善10.7%;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为13.6毫克/升,同比改善8.7%。(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编制辽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从“四个在哪里”入手(即问题在哪里、症结在哪里、对策在哪里、落实在哪里),完成了14个市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点报告,形成了《辽宁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按流域划分为37个控制单元、145个汇水区,初步谋划各类项目500余个。二是完善水环境问题常态化管控机制。建立实施河流断面水质问题零报告制度,通过省市县三级联动工作机制每天通报河流断面水质情况,针对超标断面要求各市当日反馈水质超标原因并提出整改方案,简单问题当日解决、难点问题限时解决。目前,累计报告118次,涉及27个断面。建立全省水环境问题排查台账,全省共排查出12类487个水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451个,36个问题长期持续推进。三是开展辽河干支流排污口整治规范化试点。开展入河排污口信息全口径复核。累计核实13000多条排污口信息,形成全省入河排污口台账。现场踏勘70个辽河干支流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地点。启动全省入河排污口管理调度系统测试,利用信息平台开展入河排污口台账管理和信息填报。组织开展全省主要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四是加强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开展全省范围内城镇、工业园区(企业)污水处理设施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涉水企业580家次,查处涉水企业超标排放问题131件。充分利用生态环境在线监测系统,实施城镇(园区)污水超标日通报制度,督促超标城镇(园区)污水处理厂限期整改,上半年累计通报沈阳、大连、抚顺等8市及沈抚示范区18座超标排放的污水处理厂。五是协同创建辽河国家公园。组织编制《辽河流域水质提升方案》和《辽河流域绿色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初步规划了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城镇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等159个项目,总投资约85亿元,着力解决辽河干流及11条重点支流36个汇水区近百个突出问题。六是全力推进重点治污项目建设。实施中央及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月调度、月通报、月督办制度,截至目前,中央专项资金86个项目,已完成投运52个(占比60.4%),正在施工30个,前期工作4个。

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张丽华:

 

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2021年以来,坚持PM2.5和臭氧协同治理,继续狠抓重污染区整治,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采取综合措施,持续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一)环境空气质量情况。1、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情况。2021年上半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1-6月,全省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为80.8%,同比上升2.9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4%。1-6月,全省10个城市优良天数同比改善,按改善程度由高到低分别为铁岭、辽阳、沈阳、抚顺、本溪、营口、朝阳、鞍山、盘锦、阜新;4个城市同比恶化,按恶化幅度由高至低依次为大连、丹东、锦州、葫芦岛。全省10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改善,按改善程度由高到低分别为铁岭、沈阳、营口、本溪、鞍山、辽阳、朝阳、大连、抚顺、阜新;4个城市同比恶化,按恶化幅度由高至低依次为葫芦岛、盘锦、丹东、锦州。2、重污染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情况。1-6月,21个大气重污染区域PM2.5平均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8%;PM2.5浓度高于全省平均值8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幅度低于全省平均0.6个百分点。其中,沈阳市浑南区南部等15个重点区域同比改善,改善程度为14.3%~1.9%;抚顺市顺城区、阜新市细河区2个重点区域同比持平;葫芦岛市龙港区、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州市凌河区东部、葫芦岛市连山区等4个重点区域同比恶化,恶化程度为17.4%~4.2%。(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一是狠抓重污染区域整治。重新梳理了全省21个大气重污染区域, 所在城市均按要求印发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编制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做到精准施策、时限明确、责任到人。二是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印发《关于强化“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深入推进“散、乱、污”综合整治,截至6月初,全省已完成新一轮“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368家,其中,取缔205家、整合搬迁16家、升级改造147家,有序推进“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全面实施锅炉提标改造,加强在用燃煤锅炉监管。跟踪2020年实施改造的燃煤锅炉,加强全省1427台在用燃煤锅炉在线连续监控监管,排查出超标排放锅炉127台,督促相关企业进行整改。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印发《关于开展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计划上报备案工作的通知》,各市已完成改造计划上报备案,全省37家企业142个改造项目已完成专家审核。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建立起370家VOCs重点排放企业管理台账,制定《重点行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行动方案》,不断强化执法监管。推动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共对720台工业炉窑开展综合治理。三是持续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继续实施源头管控,在柴油货车销售、注册环节开展排放查验,共查验1.3万辆。检查检验机构281家,停线整改或暂停联网存在问题的检验机构35家。检验柴油货车63.5万辆,排查超标车辆5万逾辆,全部要求维修治理。通过遥感监测、停放地抽检、入户抽测等方式共监督抽测43.1万辆,排查疑似超标车辆0.84万辆,限期治理及处罚超标车1千余辆。完成非道路机械编码登记3.22万台。四是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组织各市对照国家重污染天气应对技术指南,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一季度全省出现重污染天气期间,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累计抽检1797家企业,抽检比例达到28.0%。及时通报超排企业,对全省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开展评估,及时总结应对经验。强化各市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在发生重污染天气时,要求各市每天与当地气象部门会商研判,制作未来3-7天空气质量预测报告,完善会商流程,建立重污染天气分析研判机制。组织各市制定重点污染天气涉气企业绩效分级评定工作方案,规范、有序地管理相关企业应急减排工作。

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张丽华:

三、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印发《辽宁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优先管控名录》《关于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常态化监管机制的通知》《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的通知》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指南》。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成果集成工作,形成“一图、一表、一报告”。基本完成葫芦岛市龙港区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一期)和大连市大化集团搬迁及周边改造项目污染场地修复治理2个示范项目。

四、下半年安排。各位记者朋友,我们将持之以恒地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标对表全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突出重点河段治理,加强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持续推进黑臭水体整治,抓好汛期河流监管;以协同创建辽河国家公园为抓手,“十四五”期间将辽河流域建设成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进而引领我省全面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立足于全流域和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统筹谋划上中下游、干流支流、左右两岸的保护和治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调整区域产业布局,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打造生态体验场景,让辽河流域更加宜居宜业、充满生机。将统筹好减污与降碳关系,从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出发,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深化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整治,加大对机动车监管力度,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积极规划有利于推动经济、能源、产业等绿色低碳转型的政策举措和重大治理工程。同时,进一步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污染地块管理,治理修复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土壤及重金属污染防治,全面提升全省生态环境质量。

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副处长宋健:

 

感谢张丽华专员的情况介绍。下面,请记者朋友们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下所代表的媒体机构的名称。

辽宁日报社记者:

 



      从上半年水质情况看,我省现阶段还存在哪些影响水质达标的问题?我省能否顺利完成2021年度国家考核目标?下半年有哪些工作举措?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处长田博:


   目前生态环境部尚未下达155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目标,按照国家“十四五”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目标对接会议初步拟定的水质目标、以及断面水质达标年限,如果下半年能够继续保持上半年的水质达标态势,我省完成国家考核目标的形势还是比较乐观的。但从上半年逐月水质情况看,仍有部分断面水质不达标或不稳定达标,包括沈阳市柳河桥、巨流河大桥、蒲河沿、团结水库,鞍山市刘家台、丁家柳河桥,本溪市姚千户桥、锦州市西八千、西树林、柳家桥,营口市营盖公路,阜新市彰武、养息牧门,辽阳市河洪桥,铁岭市松树水文站、通江口、肖家堡、亮子河入河口,盘锦市胜利塘,朝阳市章吉营,葫芦岛市宫山嘴水库主坝前、红石碑入海前等,这些断面能否实现稳定达标,很大程度影响我省考核目标的顺利完成。我省现阶段存在影响水质达标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短板仍普遍存在。区域管网混错接、漏接、老旧管网破损问题突出,部分地区仍有生活污水直排。二是企业(园区)污水偷排问题时有发生。部分工业企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不健全、运行不稳定,违法超排、偷排。三是农业面源污染和垃圾倾倒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农药化肥流失量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低,垃圾倾倒问题时有发生。四是河流生态修复治理和流量保障仍不到位。河道内无序建坝截水,生态修复治理工程进展滞后。下半年我们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抓好汛期河流监管。督促各市开展全面排查隐患,严防不法企业借汛期浑水摸鱼,偷排污染物入河,同时加强断面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杜绝生活垃圾、畜禽粪污入河。二是突出重点河段治理管控。持续实施河流断面水质问题零报告制度,动态调整“保优消劣”重点河流断面,并推进整改措施落实。三是加强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制定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指南,全力推进辽河干支流70个重点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试点工程建设。四是持续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开展省级2021年度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水体交叉监测工作。五是加大帮扶指导力度。强化部、省项目储备库治理项目包装培训,提升入库项目质量,使其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好铁岭凡河新区水污染问题等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典型案例整改帮扶,以推动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为抓手,进一步全面提升全省生态环境质量。
人民网辽宁频道记者:


   《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制定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深入推进大气环境治理,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请问我省“十四五”期间在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方面将要开展哪些工作?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张宝生:


近年来,我国大气臭氧污染呈加剧态势,已成为继细颗粒物(PM2.5)后影响城市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污染物。在我省一些城市,臭氧作为首要污染物的超标天数占比已经接近甚至超过PM2.5,“十四五”加强PM2.5和臭氧的协同控制,对于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具有积极意义,也将是我省推进的重点工作之一。臭氧污染问题早在2018年已经引起我省高度重视,先后印发了《“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与削减工作实施方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2020年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有效推进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充分利用观测数据分析臭氧污染成因、本地排放、臭氧传输和前体物来源解析,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臭氧污染防控建议。同时,借鉴国内先进治理经验,重点控制臭氧生成的重要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主要采取三项措施:第一,全面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一是推进源头替代。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限值国家标准,尽可能用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的产品。二是推动建设高效治污设施。在已经安装治污设施的企业,通过提高挥发性有机物(VOCs)收集率、治污设施同步运行率以及去除率,提高治污综合效率。三是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全面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四是在重点单位开展“一企一策”治理。对工业园区、企业集群等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开展排查和综合整治,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五是加强监测监控。凡列入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第二,开展监测执法联动监督。加强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放VOCs自动监测工作,强化VOCs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VOCs环保监管能力。建立标准、监测、执法闭环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督执法体系,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不能满足无组织控制要求的企业,严格依法依规处理。第三,强化科技支撑。以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减排为抓手,试点开展臭氧来源解析研究,确定重点污染源VOCs排放成分谱,识别重点地区VOCs控制的重点污染物和重点行业。鼓励VOCs排放量大、产业特征明显、治理基础较好的典型城市开展VOCs综合治理示范,推动VOCs管理模式、监管方式及政策支持等方面制度创新。

省委宣传部外宣新闻处副处长宋健:

 

如果没有问题,今天记者提问就进行到这里。良好的生态环境质量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提高环境质量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请各位媒体积极做好本场发布会新闻报道工作。今天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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