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双二十”暨水、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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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事务中心信息 时间:2020年06月03日

 

全省“双二十”暨水、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20206月3日)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一、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同比均有所改善

截止5月25日,全省优良天数为113天,同比增加4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7.4%,同比增加2.2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浓度范围为36~59微克/立方米,平均为5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0%。

1~4月,全省地表水水质为轻度污染,同比有较大幅度改善。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50个,同比增加6个;劣Ⅴ类水质断面由去年同期的18个减少为2个,改善程度显著;入海河流无劣Ⅴ类断面,同比减少2个。按断面考核目标评价,全省共8个断面未达标,同比减少19个。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和总磷,其中氨氮平均浓度下降至0.50毫克/升,同比改善51.4%;总磷平均浓度下降至0.08毫克/升,同比改善38.5%。

二、各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一)按照综合指数排名。由好到差依次为:丹东、大连、阜新、盘锦、朝阳、本溪、铁岭、抚顺、葫芦岛、营口、辽阳、锦州、沈阳、鞍山。

(二)按照细颗粒物(PM2.5)同比变化排名。丹东同比改善程度最大,其次为大连和葫芦岛;空气质量同比恶化的为鞍山、辽阳、朝阳、阜新、沈阳、铁岭、营口7个城市。

三、各市国家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情况

全省共有91个国家地表水和入海河流考核断面参与水质情况排名。

(一)按照城市水质指数排名。2020年1~4月,丹东市水环境质量最好,其次为葫芦岛市和本溪市;排名位列后3名的分别是沈阳市、阜新市和盘锦市。

(二)按照城市水质指数变化程度排名。营口市水质改善程度最大,其次为阜新市和盘锦市;水环境质量恶化的为丹东和本溪2个城市。

四、“双二十”环境质量状况

截止5月25日,21个大气污染重点区域细颗粒物(PM2.5)浓度平均值为59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同比改善程度低于全省2.0个百分点,平均值高于全省9微克/立方米。其中,葫芦岛市连山区、抚顺市顺城区、锦州市开发区南部等8个区域细颗粒物(PM2.5)浓度同比改善,改善程度为11.9%~1.5%;沈阳市浑南区南部、抚顺市望花区等5个区域同比持平;鞍山市立山区、铁岭市银州区西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等8个个区域同比恶化,恶化程度为12.7%~1.5%。

1~4月,20个高风险断面中,沈阳于台、辽阳河洪桥和朝阳大凌河西支入河口3个断面均值超标。其中,沈阳于台和辽阳河洪桥为劣五类水质。各月份中,4个月份均超标的为朝阳大凌河西支入河口;3个月份超标的有3个断面,分别为辽阳河洪桥、鞍山刘家台和铁岭珠尔山;2个月份超标的有7个断面,分别为:沈阳于台、于家房、抚顺东陵大桥、锦州西八千、辽阳下口子、铁岭亮子河入河口、盘锦兴安;1个月份超标的有4个断面,分别为:锦州西树林、营口沙河入海口、铁岭清辽、盘锦胜利塘。

五、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全省54个“水十条”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整体保持良好,未达标水源1个,同比减少1个。

发布人: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副主任  刘枢 

                               

                             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2020年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突破水、巩固气”的工作部署,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辽河流域是我省打好碧水保卫战的重中之重,今年我省要消灭劣五类水质,必须把辽河流域水环境改善作为重点。经过过去一年的奋力攻坚,辽河流域污染治理初见成效,干流全面消除劣五类,辽河流域由中度污染改善为轻度污染。至2019年底,全省86个国考断面中,优良比例61.6%,同比提升7个百分点;劣五类比例5.8%,同比改善11.6个百分点。

一、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现状

今年1-4月,全省河流水质进一步改善,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提升,氨氮、总磷两项主要超标污染物浓度分别下降51.4%、38.5%,但仍有8个断面未达标,其中2个断面为劣五类,分别为沈阳于台、辽阳河洪桥断面,这两个断面往年水质持续为劣五类,达标难度较大,将对实现我省全年国家考核目标劣五类比例小于1.2%的目标造成严重影响。这个比例今年是国家水质考核的一票否决项,因此我们完成任务形势仍然严峻。

二、20个重点攻坚断面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保完成国家考核目标,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省生态环境厅通过梳理分析2018年以来的水质状况,并结合具体流域、区域存在的水环境问题及污染治理工作开展的现状,筛选出了20个不达标或不能稳定达标以及存在达标隐患的污染重点河段(其中铁岭4个,锦州、盘锦各3个,沈阳、营口、辽阳各2个、鞍山、抚顺、阜新、朝阳各1个)作为全年攻坚重点。

3月25日,省委、省政府组织召开的“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暨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议”已将清单下发各市,要求各市在全面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同时,突出重点,紧盯20个断面强力攻坚,确保实现全年达标。同时省生态环境厅将这些河段的问题线索转给相关市,主要涉及城镇污水处理、工业源污水排放监管、畜禽粪污、垃圾直排入河等方面,要求相关市深度排查,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把那个设定完成时限,逐月上报进展情况,并向主流媒体公示。

三、采取的工作措施

为确保2020年国考断面全面稳定达标,我们生态环境厅采取了以下几项针对性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分河段、分区域重点断面包保制度,“周调度,月分析,年总结”,并逐一落实市、县两级领导超标断面包保责任人,使该项制度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是强化治理措施。对每个断面的特征污染指标精打细算、分毫必争,以此提高治理措施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同时着力推进重点治污工程建设,促进其尽早投运发挥环境效益。

三是强化监管执法。强化环保规范和标准的倒逼作用;继续开展强化监督和专项执法行动,督促政府和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

我们以这20断面作为攻坚重点,就是聚焦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通过解决问题,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让我省群众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上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发布人: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 处长 田博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通过结构调整、加强治理、强化监督等措施,我省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2019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改善27%,优良天数达到295天、比2015年增加37天。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2020年以来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精准治污,狠抓重污染区域整治。

按照厅党组部署,我们制定了21个大气重污染区域整治方案,针对重污染区域环境状况,全面分析污染原因、细化治理措施、严格治理管控。同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将整治任务措施分解到区(市、县)、街道(乡镇)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明确网格化管理责任人,确保措施落地落实。

1-4月,已有7个重污染区域空气质量实现同比改善。

(二)出台政策文件,为科学、依法治污提供保障。

我厅印发了《辽宁省关于执行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辽宁省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辽宁省“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辽宁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为治污减排提供有力政策保障。

同时,完成《辽宁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工作,拟于近期报省政府同意后发布,该预案将进一步提升我省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及应对能力。

(三)强化指导服务,全力推进攻坚战各项工作。

1月,我省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伊始,我厅立即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对部分城市开展检查指导,确保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并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4月,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会议精神,我厅再次组织开展春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项督导,成立以监察专员为组长、区域环境监察局为主体、省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督导小组,对各市蓝天保卫战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督导各市加快进度、加大力度,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四)加强省市联动,形成污染防治攻坚合力。

我厅在疫情期间召开全省大气重点区域强化治理暨联防联控工作会议,要求各市要紧盯关键区域行业、关键时段和关键问题,“冬病夏治”要抓早抓严,完善大气重污染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截止4月,全省共计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828家、VOCs企业治理114家、工业炉窑整治70余个、柴油货车监督抽测逾6万辆。此外,针对秸秆露天焚烧污染问题,我厅组织开展巡查督导工作,对火点较多的地区进行巡查,对工作不力的区县政府进行约谈;各市共出动巡查人员4930余人次,发现并处置较大火点近200处。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收官之年,但是受一月份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省的环境空气质量出现下滑,增加了我们实现任务目标的难度。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以重污染区域整治为抓手,进一步强化“两散一尘”、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秸秆焚烧、柴油货车治理及重污染天气应对、温室气体减排等工作,持续改善我省环境空气质量,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同时,在巩固现有工作基础上,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继续推动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结构调整,做到综合施策、标本兼治。

发布人: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处长 张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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