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省重点区域“清废行动”,加快交办问题点位核实整改进程,确保形成工作闭环,7月3日下午,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了全省重点区域“清废行动”工作推进会议。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米金套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会议首先集中学习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曝光的建筑垃圾违规处置典型案例;各市和沈抚示范区分别交流汇报“清废行动”总体进展、面临问题以及下步工作;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通报了全省问题点位整改情况;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分别就各自领域“清废行动”作了下步工作安排;厅执法局解读了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技术单位就清废系统新功能进行了培训讲解。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23年,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加快‘无废城市’建设”。近期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曝光了长江经济带7个省份建筑垃圾违规处置等问题,这些问题在我省也不同程度存在。省领导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强调要严查重处,发现一起打击一起,绝不姑息。因此,深入开展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是从源头推动污染治理、改善我省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更是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
会议强调,省厅本次“清废行动”创新运用卫星遥感影像解译技术,建立“遥感排查-分批交办-地方整改-专家帮扶-遥感再看”闭环工作模式,将卫星遥感解译的涉及我省重点区域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涉嫌违规堆放、倾倒等问题线索分批次交办至各地,并积极推动各地市组织住建、农业农村及县区等有关部门核实整治,截至今年上半年,已完成现场核实点位1079处,整治各类固体废物39万余吨,恢复土地面积27万余平方米。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组织对辖区内疑似问题点位进行全面核实,并全力推进核实问题的整改,依法合规分类整治。二要规范工作流程。各地要进一步强化相关人员的培训和能力提升,建立健全信息填报机制,规范填报流程、问题整改流程和销号验收流程,绝不能“带病销号”,对存在突出问题或者进展缓慢、敷衍整改的要进行督办。三要压实主体责任。对属于企业污染环境防治责任的,要明确清理整改工作标准和时限要求,对工作进展缓慢的,要安排专人驻厂盯办,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执法、勇于“亮剑”,对存在涉嫌违法等问题线索的要及时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对无主问题点位,各市要明确兜底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限完成。四要推动补齐短板,建立长效机制。各地要多方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推动补齐工业固废、建筑垃圾利用处理等公共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同时要建立巡查整改长效机制,防止相关问题死灰复燃,不断巩固“清废行动”治理成果,要举一反三,紧盯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查,为百姓创造美好宜居的生活环境。
省、市、县(区)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约340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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