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6300297-7/2024-00092 | 分类:278;353;265 |
发布机构: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30日 |
名称: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辽宁省 “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细则(第二批)(试行)》的通知 | 文号:辽环函〔2024〕206号 |
主题词: |
各市、沈抚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为高质量推进我省“无废城市”建设,省厅在征求相关省直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辽宁省“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细则(第二批)(试行)》,现印发你们,请结合《辽宁省“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指南(试行)》和工作实际认真落实。
附件:辽宁省“无废城市细胞”建设评估细则(第二批)(试行)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辽宁省“无废城市细胞”建设
评估细则(第二批)(试行)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0月
目 录
1.辽宁省“无废快递网点”建设评估细则(试行)
2.辽宁省“无废加油站”建设评估细则(试行)
3.辽宁省“无废4S店”建设评估细则(试行)
4.辽宁省“无废工业园区”建设评估细则(试行)
5.辽宁省“无废港口”建设评估细则(试行)
6.辽宁省“无废岛屿”建设评估细则(试行)
1.辽宁省“无废快递网点”建设评估标准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估内容 |
评估方式 |
评估得分 |
1 |
组织管理 (10分) |
组织领导 (4分) |
设有“无废快递网点”建设相关管理组织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并将“无废”工作纳入网点日常运营管理的,得4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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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度建设 (3分) |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绿色采购、统计、包装规范操作等方面的要求以及违反相关规定要求的追责措施,得3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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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员工培训 (3分) |
将规范包装等行业生态环保知识作为企业培训的重要内容,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绿色意识和操作能力,得3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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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基本环境 (5分) |
网点环境 (5分) |
环境干净整洁(5分) 快递网点内外环境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得2分;车辆停放有序,门前无杂物乱堆乱放的,得2分;厕所干净整洁,无明显异味的,得1分。 |
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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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固体废物治理 (50分) |
源头控制(28分) |
(一联)电子运单使用率(4分) 电子运单使用率达到100%,不再向客户提供传统纸质运单,一联电子运单使用率达到90%,得4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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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瘦身胶带”使用率(4分) “瘦身胶带”(符合《邮政业封装用胶带》行业标准,胶带宽度规格45mm及以下)使用率达到90%,得4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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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可降解塑料包装袋使用率(4分) 可降解塑料包装袋使用率达100%,得4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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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采购标准包装袋(4分) 统一采购使用符合《快递封装用品》国家标准的包装袋(印刷保持原色,印刷面积不超过总面积的50%,包装袋不存在明显异味等现象),达到要求的,得4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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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倡导绿色包装,提供使用可降解塑料包装袋,推广使用循环快递盒、快递箱等可循环快递容器(4分) 有提供使用可降解塑料包装袋的,得2分;有推广使用循环快递盒、快递箱等可循环快递容器的,得2分。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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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引导用户积极参与绿色寄递建设(2分) 对用户自带包装不符合寄递安全需要或者生态环保要求的,引导用户自行更换包装或者为用户提供更换包装服务,引导用户积极参与绿色寄递建设,得2分。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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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提供包装寄递一体化服务等措施(2分) 通过给客户提供包装寄递一体化服务等措施,确保一次包装即满足寄递要求的,视情况给分。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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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杜绝过度包装(2分) 在满足寄递要求的情况下,不进行二次包装,无过度包装等行为的,得2分。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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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设置快递绿色包装回收区,建立健全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积极探索绿色物流模式(2分) 有设置快递绿色包装回收区的,得1分;有积极探索绿色物流模式的,得1分。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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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垃圾分类 (10分) |
垃圾分类收集投放(4分) 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实施垃圾分类的,得2分;合理设置足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得2分。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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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规范(6分) 各类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转运等处理区域和设施张贴有标识、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管理人员等信息,得4分;配套有台账记录,得2分。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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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生活垃圾实施分类贮存清运(4分) 生活垃圾可回收物由专门的回收企业回收的,得1分;厨余垃圾由专业机构收集并综合利用,设置废弃包装回收装置的,得1分;废弃包装收集和回收利用的,得1分;进行日常台账登记的,得1分。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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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率(4分) 快递包装等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率达100%,得4分,每低0.5%扣1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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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4分)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得4分。 (生活垃圾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收运处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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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减污降碳 (5分) |
节能降耗 (5分) |
采取节能降耗措施(5分) 有采取节能、节电、节水等措施的,得3分;使用新能源物流车辆比例达到50%的,得2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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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数字赋能 (10分) |
电子运单信息系统 (3分) |
按照国务院《快递暂行条例》要求,国家鼓励和引导快递电子运单以及相关快件信息化管理系统等的推广应用,得3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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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共享模式 (7分) |
采用共享社区智能快递柜、快递综合便利网点、共享快递盒等新模式,并利用积分、计价优惠等政策鼓励自提货物,减少包装物的使用,视情况得7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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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科普宣传 (20分) |
信息公开 (5分) |
在快递网点醒目位置张贴“无废快递网点”建设相关信息,得2分;设置有环境问题建议的渠道,得2分;对环境管理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并落实的,得1分。 |
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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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内部宣传 (4分) |
组织员工开展“无废城市”工作相关培训活动,得4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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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场所宣传 (5分) |
在快递网点醒目位置张贴行业生态环保宣传挂图海报、标语或播放宣传短片等,得5分。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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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宣传活动 (6分) |
每年组织1次以上以“无废快递网点”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得6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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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加分项 (10分) |
命名表彰 (4分) |
获得过市级以上相关命名表彰的,加4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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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媒体报道 (4分) |
快递网点结合自身特点,开展特色活动并取得良好成效,被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报道,加4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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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工作亮点 (2分) |
提炼总结建设过程中的特色亮点,形成创新亮点报告,并取得专家认可,加2分。 |
材料审核 |
说明:
1.“无废快递网点”是指通过倡导使用电子运单、可降解包装、可循环快递容器等措施,推行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实现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过程分类、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快递网点。
2.依法设立,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近三年(含不足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3.本评估指标体系满分110分(含加分项10分),“无废快递网点”达标基准分80分,95分及以上为优秀。
4.评估得分若未满足每条评估内容所有要求,需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不涉及相关评估项的不扣分或赋满分。
5.“无废快递网点”由属地市或县(区)邮政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评估。
2.辽宁省“无废加油站”建设评估标准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估内容 |
评估方式 |
评估得分 |
1 |
组织管理 (8分) |
组织领导 (4分) |
设有“无废加油站”管理机构,明确职责,责任落实到专人,得2分;发布“无废加油站”建设相关信息,得2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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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度建设 (4分) |
制定无废加油站建设工作计划,计划得到有效落实,得4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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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基础环境 (6分) |
站内环境 (6分) |
加油站环境干净整洁(6分) 加油站公开区域干净、整洁,无跑冒滴漏现象,设备堆放整齐,得3分; 厕所具备照明、水冲、盥洗、通风设备并保持设备完好,环境卫生洁净,无明显臭味,得3分。 |
现场核查 |
|
4 |
固体废物管理 (50分) |
源头控制 (13分) |
降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5分)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年度增长率实现零增长或负增长,得5分;未达到要求的,每低5%扣1分。 |
材料审核 |
|
5 |
加油站洗车点废水回用(4分) 有洗车点的加油站,洗车废水年度回用率达50%以上,得4分,未达到要求的,每低0.5%扣1分。无洗车点的,得4分。 |
现场核查 |
|||
6 |
实现绿色包装(4分) 相比上一年度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率应降低,得4分;未达到要求的,每高5%扣1分。 |
材料审核 |
|||
7 |
分类贮存 (22分) |
危险废物合规贮存(15分) 贮存设施满足GB18597要求,贮存能力可满足企业正常生产活动的固体废物贮存需求,得3分;设置标准的危废标识和标签,得3分;危险废物周知卡执行到位,得2分;危险废物分类贮存,得3分;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规范、真实,得4分。 |
现场核查材料审核 |
||
8 |
生活垃圾实施分类贮存清运(3分) 实施分类贮存、分类清运,得2分;张贴有标识、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管理人员等信息的,或配套有台账记录的,得1分。 |
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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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一般工业固废分类管理(4分) 建立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台账(例如洗车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渣、污泥,汽车维修产生的废旧金属、废塑料等),写明产生节点、类别、数量、去向、利用处置方式等,得2分;一般固废仓库合规设立,张贴标识和标签,得2分。 |
材料审核现场核查 |
|||
10 |
收集转运 (6分) |
危险废物规范清运(6分) 危险废物转移过程认真执行联单制度,转移联单全面实现电子化,得4分。 一般固废依托有资质单位或环卫部门处理,得2分。 |
材料审核 |
||
11 |
利用与处置(9分) |
依法委托利用处置业务并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得3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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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正增长,得3分;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
材料审核 |
|||
13 |
固体安全处理率达100%,得3分;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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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减污降碳 (8分) |
节能降耗 (3分) |
采用节能产品(3分) 采用节能灯具,得1.5分;采用节水型卫生洁具,得1.5分。 |
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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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绿色生活 (5分) |
加油站宣传推动“无废”消费,禁止销售使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倡导提供可降解的环保包装物。倡导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袋,倡导使用环保购物袋,得3分。 |
现场核查 |
||
16 |
站内推广使用电子文件,实行绿色办公,得2分。 |
现场核查 |
|||
17 |
制度建设 (8分) |
环境制度 (8分) |
加油站每年开展环保隐患排查,并按期完成整改,得2分。 |
||
18 |
加油站所属经营主体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及时修订,现场处置方案卡片化,环境应急预案中有应急监测方案的,得2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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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加油站环境应急预案至少一年组织一次演练,得2分。 |
材料审核 |
|||
20 |
加油站环评及验收、环境监测、危废管理、环境应急、环保培训等管理台账完整、齐全,得2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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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科普宣传(20分) |
科普宣传 (20分) |
无废主题活动:组织员工开展“无废城市”“无废加油站”等“无废”相关科普和主题活动,加强站内工作人员“无废”理念,1次得5分,最高得10分。 |
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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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环保知识宣传:站内有“无废城市”“无废加油站”主题的宣传栏、显示屏、视频等途径向顾客宣传“无废城市”“无废加油站”站内自身特色,宣传内容更换1次得5分,最高得10分。 |
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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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加分项 (10分) |
命名表彰 (4分) |
获得绿色发展相关奖项,如国家级、市级文明单位、绿色加油站、能效领跑者、绿化先进单位、各加油站内部相关荣誉等称号,每项加2分。该项累计不超过4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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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媒体报道 (4分) |
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命名表彰或被省、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报道的,市级加2分,省级加4分。该项累计不超4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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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特色亮点 (2分) |
站内推广使用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作为辅助性能源,替代传统燃煤发电,实现加油站“碳中和”的重要技术手段,得1分;加油站经营主体(含工作人员)获得涉及固废“三化”原则、减污降碳等节能环保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并已投入运用,每项加1分。该项累计不超2分。 |
材料审核 |
说明:
1.无废加油站是指按照绿色低碳“无废”理念,通过污染物排放管控、危险废物规范管理、节能降耗等措施,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分类管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加油站。
2.应依法设立,在建设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近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3.本评估指标体系满分110分(含加分项10分),“无废加油站”达标基准分80分,95分及以上为优秀。
4.评估得分若未满足每条评估内容所有要求,需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不涉及相关评估项的不扣分或赋满分。
5.“无废加油站”由属地市或县(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评估。
3.辽宁省“无废汽车4S店”建设评估标准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估内容 |
评估方式 |
评估得分 |
1 |
基础环境 (5分) |
场所环境 (5分) |
店面环境整洁(5分) 店内环境干净整洁,不堆放杂物,厕所无异味的,得5分;少量垃圾堆积的,得3分;环境脏乱,垃圾堆积,厕所异味明显的,不得分。 |
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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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固体废物管理 (55分) |
工业固废 (42分) |
源头减量(10分) 在销售车辆配件时未过度包装或提供一次性车辆用品,得3分;在喷漆过程采用环保涂料等环保材料,得3分;保养过程产生的多余新鲜机油、齿轮油、方向机油等回收利用,得4分。 |
现场核查 资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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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10分) 按要求设置专门堆放点,未随处堆放或露天堆放,得2分;废旧轮胎、铁皮、金属零件等可再生资源统一回收,得3分;废机油回收利用率达到100%,得5分,每低0.5%扣1分。 |
现场核查 资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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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13分) 工业固废收集、贮存、转运等处理区域和设施,张贴有标识、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管理人员等信息,配套台账记录,每1项得1分,最高得5分。 危险废物遵循分类收集原则,贮存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得5分。 贮存能力与实际运营活动的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需求相匹配的,得3分 |
现场核查 资料审核 |
|||
5 |
无害化处置(9分) 危险废物依法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得5分;危险废物安全处理率达到100%,得4分。 |
资料审核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估内容 |
评估方式 |
评估得分 |
6 |
生活垃圾 (13分) |
垃圾分类(8分) 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在店面、维修车间等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容器摆放位置、数量设置合理,得4分。 工业固体废物与生活垃圾分开贮存、清运,得4分。 |
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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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易腐垃圾处置(3分) 餐厨垃圾等易腐垃圾实现日产日清,并有日常管理台账记录的,得3分。 |
资料审核 |
|||
8 |
绿色生活(2分) 推广使用可循环杯具,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纸杯,得2分。 |
现场核查 |
|||
9 |
减污降碳 (10分) |
节能降耗 (10分) |
采取节能降耗措施(10分) 店面内公共场所的照明、用水等设备采用节能节水控制措施的,得5分 落实其他减污降碳举措、使用再生资源的,视情况得5分。 |
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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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制度体系 (15分) |
环境管理体系 (10分) |
建立健全环保管理体系(10分)。 制定相应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制度,得4分;严格落实制度,依法管理生产服务过程产生的危废,得4分;设有专人负责环保管理,得2分。 |
现场核查 资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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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信息公开 (5分) |
信息公开(5分) 在店内显眼位置张贴“无废4S店”建设相关信息的,得3分;设置环境问题建议的渠道,对环境管理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回应落实的,得2分。 |
现场核查 资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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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数字赋能 (5分) |
智慧化管理(5分) |
电子联单制度(3分)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全面实现电子化,得3分。 根据主管部门相关信息化监管要求安装视频监控,得2分。 |
现场核查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估内容 |
评估方式 |
评估得分 |
13 |
科普宣传 (10分) |
宣传教育 (10分) |
宣传培训(10分) 设置宣传栏、海报、LED屏和显示屏等进行“无废城市”宣传的,得4分;每年组织“无废”相关知识培训或开展车友宣传活动,每次得3分,最多得6分。 |
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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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加分项 (10分) |
命名表彰 (5分) |
获得过市级以上命名表彰的4S店,如企业服务质量评价、信用考核优秀等,每次加3分。此项加分至多得5分。 |
资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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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媒体报道 (5分) |
结合自身特点,开展“无废4S店”特色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被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报道的,加3分;被市级主流媒体报道的,加2分。此项加分至多得3分。 |
资料审核 |
说明:
1.“无废汽车4S店”是指践行绿色低碳和“无废”理念,通过使用环保涂料、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危险废物集中统一收运、提供绿色服务等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汽车4S店。
2.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3.本评估指标体系满分110分(含加分项10分),“无废汽车4S店”达标基准分80分,95分及以上为优秀。
4.评估得分若未满足每条评估内容所有要求,需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不涉及相关评估项的不扣分或赋满分。
5.“无废汽车4S店”由属地市或县(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评估。
4.辽宁省“无废工业园区”建设评估标准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估内容 |
评估方式 |
评估得分 |
1 |
组织管理 (10分) |
基本要求 (5分) |
制度完善(5分) 将“无废工业园区”建设相关工作纳入园区日常管理,有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的,得3分;建立并落实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响应制度的,得1分;制定并落实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制度的,得1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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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环境管理体系 (5分) |
1.园区通过ISO14001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建立管理机构并落实管理制度的,得1分。 2.园区内规模以上企业50%以上通过ISO14001认证达到要求的,得2分,未达到要求的,每低5%,扣0.5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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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基础环境 (5分) |
园区环境 (5分) |
基础环境条件(5分) 园区规划合理,实施九通一平的,绿化美化亮化管理规范的,得2分;环境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的,得2分;有基础设施、生活垃圾、绿化等维护养护管理长效机制的,得1分。 |
现场核查 |
|
4 |
特征固体废物管理 (40分) |
源头控制 (10分) |
建立公共服务设施(3分) 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建立固体废物交换平台或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及孵化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得3分。 按绿色产业链招商(2分) 按照循环经济、绿色产业链要求制定招商政策并有生态环境管理相关要求的,得2分。 |
材料审核 |
|
5 |
定期开展园区内固体废物执法检查(2分)开展相关工作的,得2分。 |
现场核查 |
|||
6 |
清洁生产(3分) 园区内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均通过审核的,得3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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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规范收集(10分) |
工业固体废物收运(3分) 严格禁止工业固体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收混运的,得3分。 |
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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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企业覆盖率达100%(2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企业覆盖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纳入统一收运体系的数量/园区内应纳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企业单总数×100%。达到要求的,得2分。 |
材料审核 |
|||
9 |
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运覆盖率达100%(3分) 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运覆盖率(%)=危险废物年产量在20吨及以下的企事业单位纳入统一收运体系的数量/园区内危险废物年产量在 20吨及以下的企事业单位总数×100%。 达到要求的,得3分。 |
材料审核 |
|||
10 |
实验室废弃物收运(2分) 园区内实验室废弃物规范收运的,得2分。 |
现场核查 |
|||
11 |
分类贮存(5分)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2分) 分类贮存设施满足GB 18599等建设要求的,得2分;未按要求规范分类贮存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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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危险废物分类贮存(3分) 分类贮存设施满足GB 18597等建设要求的,得3分;未按要求规范分类贮存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现场核查 |
|||
13 |
利用与处置 (15分)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3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当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00%。达到要求的,得3分;未达到要求的,每低0.5%扣1分。 |
材料审核 |
||
14 |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3分)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当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00%。 达到要求的,得3分;未达到要求的,每低1%(不足按1%计)扣0.5分。 |
材料审核 |
|||
15 |
危险废物规范转移(1分) 危险废物转移过程认真执行联单制度的,得1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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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危险废物运输转移联单和电子运单互联率达100%(1分)。 危险废物运输转移联单和电子运单互联率(%)=危险废物处置转移联单与电子运单互联数/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总数×100%。 达到要求的,得1分。 |
材料审核 |
|||
17 |
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资源循环利用典型案例(3分) 达到1个的,得2分;达到2个及以上的,得3分。 |
材料审核 |
|||
18 |
危险废物处置(4分) 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的,得2分;不可利用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的,得2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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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其他固体废物管理 (15分) |
绿色生活 (5分) |
落实限塑禁塑要求(2分) 倡导绿色包装的,得1分;倡导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的,得1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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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无纸化办公(3分) 推广无纸化办公,得2分;公共区域物品共享使用的,得1分。 |
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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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5分) 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投放的,得3分;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得2分。 |
现场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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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利用与处置 (5分) |
生活垃圾分类运输(3分) 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运输的,得3分。 |
材料审核 |
||
23 |
规范建筑垃圾运输、利用、处置(2分) 建筑垃圾交由专业单位进行运输的,得1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的,得1分。若无装修翻新等建筑垃圾产生情况的,得2分。 |
材料审核 |
|||
24 |
减污降碳 (5分) |
节能降耗 (5分) |
加强企业碳排放管理(5分) 园区内规上能耗较大工业企业,应开展碳排放核查实施碳减排的,得5分,按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材料审核 |
|
25 |
数字赋能 (15分) |
信息化平台管理 (3分) |
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使用率达100%(3分) 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使用率(%)=固体废物管理系统注册企业数量/纳入固体废物申报登记范围企业单位总数量(园区产废企业数量)×100%。 达到要求的,得3分,未达到要求的,每低5%扣1分。 |
材料审核 |
|
26 |
管理平台应用 (2分) |
平台监管(2分) 依托省固体废物平台或园区数字化信息平台,对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实时监管的,得2分。 |
材料审核 |
||
27 |
信息化技术水平 (10) |
1.园区内全部工业企业均按照省厅要求采用智能称重、电子标签、一体机设备、视频监控等方式,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管理的,得10分; 2.仅有重点监管单位满足上述要求的,得6分; 3. 重点监管单位未按时实现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
现场核查 |
||
28 |
科普宣传 (10分) |
公益活动 (4分) |
举办以“无废”为主题的科普活动(4分)组织1次以上科普活动的,得4分。 |
材料审核 |
|
29 |
教育宣传(6分) |
开展以“无废”为主题的宣传教育(6分) 园区内宣传栏、显示屏等区域设置有“无废城市”宣传标语的,得2分;组织1次以上的“无废”主题教育培训的,得4分。 |
材料审核 |
||
30 |
加分项 (10分) |
命名表彰 (4分) |
获得过省级以上循环经济园区、绿色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低碳工业园区等命名表彰的,加2分;市级及以上,每项加1分。此项加分累计不超过4分。 |
材料审核 |
|
31 |
媒体报道 (4分) |
“无废园区”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被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报道的,加4分;被市级主流媒体报道的,加2分。此项加分累计不超过4分。 |
材料审核 |
||
32 |
清洁生产 (2分) |
鼓励并支持区内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无废认证,每开展一家加0.4分。此项加分累计不超过2分。 |
材料审核 |
说明:
1.“无废工业园区”是指由各级政府依法批准设立,依据绿色低碳和“无废”的理念,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的要求,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实现园区内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实现资源节约、产业共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业园区
2.工业园区应依法设立,在管理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园区已开展规划环评,符合“三线一单”要求。近三年(含成立不足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3.本评估指标体系满分110分(含加分项10分),“无废工业园区”达标基准分80分,95分及以上为优秀。
4.评估得分若未满足每条评估内容所有要求,需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不涉及相关评估项的不扣分或赋满分。
5.“无废工业园区”由属地市或县(区)工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评估。
5.辽宁省“无废港口”建设评估标准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 估 内 容 |
评估方式 |
评估得分 |
1 |
组织管理 (8分) |
组织领导 (2分) |
有“无废港口”运行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2分)。 |
座谈交流 材料审核 |
|
2 |
制度建设 (2分) |
有“无废港口”建设相关工作体系和制度,并落实(2分)。 |
座谈交流 材料审核 |
||
3 |
应急预案 (2分) |
备有环境应急预案和防治船舶污染环境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2分)。 |
材料审核 |
||
4 |
信息公开 (2分) |
在官方公众号等发布“无废港口”建设相关信息,并设有环境问题建议的渠道,对环境管理提出意见、建议及时有回应有落实(2分)。 |
材料审核 |
||
5 |
基本条件 (20分) |
码头环境 (5分) |
整体环境干净整洁,无固体废物随意丢弃、堆放现象(5分)。 |
现场核查 |
|
6 |
污染物排放 (10分) |
部分吞吐量较大且具备船舶生活污水通岸接收和处置的码头,自行接收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接收处置(2分)。 |
现场核查 |
||
7 |
码头接收及产生的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按要求妥善处理,100%达标排放或回用(4分)。 |
现场核查 |
|||
9 |
堆场采用诸如封闭、半封闭等构筑物或围墙、防风抑尘网、防护林、抑制剂、喷淋设备等防风抑尘措施(4分)。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
10 |
信息化建设 (5分) |
建有固体废物从源头分类、储存、清运的全程监控体系(3分)。 |
现场核查 |
||
11 |
航线、运输、船舶管理等采用线上系统(2分)。 |
现场核查 |
|||
12 |
固体废物 管理 (52分) |
源头控制 (10分) |
积极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等(2分)。 |
材料审核 |
|
13 |
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5分)。 |
材料审核 |
|||
14 |
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且台账记录规范、真实(3分)。 |
材料审核 |
|||
15 |
设施配备 (9分) |
具备自有或可依托的靠港船舶污染物接收能力并合规使用(3分)。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
16 |
建立健全船舶污染物接收管理体系,在装卸码头区规范设置《港口污染物接收告知牌》(3分)。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
17 |
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配备足够、有效的防污染设施和器材且防污染应急设备、器材应处于良好状态(3分)。 |
现场核查 |
|||
18 |
分类贮存 (14分) |
一般工业固废按照要求规范分类并贮存,贮存设施满足GB18599等建设要求(4分)。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
19 |
危险废物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分类并贮存,贮存设施满足GB18597等建设要求(5分)。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
20 |
制定禁止废油抹布、蓄电池等码头固体废物混入生活垃圾等相关管理要求(5分)。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
21 |
收集转运 (8分) |
按要求委托有运输服务资质的单位对所接收的船舶污染物及码头固体废物进行转运(2分)。 |
材料审核 |
||
22 |
转移过程认真执行联单制度,转移联单全面实现电子化(2分)。 |
材料审核 |
|||
23 |
危险废物运输转移联单和电子运单互联率达100% (2分)。 注:危险废物运输转移联单和电子运单互联率(%)=危险废物处置转移联单与电子运单互联数/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总数×100%。 |
材料审核 |
|||
24 |
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未与生活垃圾混收混运(2分)。 |
材料审核 |
|||
25 |
资源利用 (5分) |
采取疏浚土、污泥综合利用等固体废弃物资源化措施(2分)。 |
材料审核 |
||
26 |
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或合法合规进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3分)。 注: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当年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00%。 |
材料审核 |
|||
27 |
无害化处置 (6分) |
按要求自行或委托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对所接收的船舶污染物和码头固体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安全处理率达100%(3分)。 注:一般固体废物安全处理率(%)=一般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量/当年一般固体废物产生总量×100%。 |
材料审核 |
||
28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3分)。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得3分。 (生活垃圾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收运处理) |
材料审核 |
|||
29 |
减污降碳 (7分) |
节能降耗 (7分) |
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作为动力的港口机械和港作拖轮(2分)。 |
材料审核 |
|
30 |
使用清洁能源作业车辆(2分)。 |
现场审核 |
|||
31 |
港区内照明等设备采用节能控制措施(2分)。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
32 |
船舶岸电使用率相比于上一年实现增长(1分)。 |
材料审核 |
|||
33 |
科普宣传 (13分) |
科普培训 (5分) |
每年组织1次及以上以“无废城市”或“无废港口”为相关主题的科普培训活动(5分)。 |
材料审核 |
|
34 |
教育宣传 (8分) |
将“无废”内容纳入员工教育培训计划(3分)。 |
材料审核 |
||
35 |
每年开展“无废”主题教育培训1次及以上(3分)。 |
材料审核 |
|||
36 |
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宣传平台开展“无废港口”“无废城市”宣传(2分)。 |
材料审核 |
|||
37 |
加分项 (10分) |
命名表彰 (5分) |
获得“绿色港口”等相关行业表彰荣誉(5分)。 |
材料审核 |
|
38 |
媒体报道 (2分) |
开展“无废港口” 建设相关特色活动并取得成效,被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报道(2分)。 |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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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特色亮点 (3分) |
“无废港口”建设中有特色或亮点,并可复制推广(3分)。 |
材料审核 |
说明:
1.无废港口是位于海、江、河、湖、水库沿岸,具有水陆联运设备以及条件以供船舶安全进出和停泊的运输枢纽。 “无废港口”是指贯彻绿色低碳和“无废”理念,通过落实绿色包装和物料、推动绿色设计和施工、提升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落实节能减排要求、完善管理制度、推动科普宣传等措施,实现场所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利用最大化、环境影响最小化,实现绿色、安全的港口。
2.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经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近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3.本评估指标体系满分110分(含加分项10分),“无废港口”达标基准分80分,95分及以上为优秀。
4.评估得分若未满足每条评估内容所有要求,需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不涉及相关评估项的不扣分或赋满分。
5.“无废港口”由属地市或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组织评估。
6.辽宁省“无废岛屿”建设评估标准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 估 内 容 |
评估 方式 |
评估 得分 |
1 |
基础条件 (10分) |
岛屿环境 (10分) |
岛内整体环境干净整洁,无明显垃圾堆积(5分);若有部分或较多垃圾堆积,未及时有效清除的,视情况得0~3分。 |
现场核查 |
|
2 |
严格落实岸滩、海面等区域垃圾常态化清理、打捞工作机制,无明显岸滩垃圾(5分);未有效落实的,视情况得0~3分。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
3 |
组织管理 (10分) |
管理机构 (4分) |
成立“无废岛屿”建设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4分)。 |
材料审核 座谈交流 |
|
4 |
信息公开 (6分) |
通过网站、宣传栏等发布“无废岛屿”建设相关信息(3分)。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
5 |
设有环境问题建议渠道(2分); 对提出的有关环境管理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并有效落实(1分)。 |
材料审核 座谈交流 |
|||
6 |
特征固体废物管理(35分) |
工业固废 (8分)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年度增长率实现零增长或负增长(2分)。其中零增长得1分,负增长得2分。 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工业增加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年度增长率(%)=(当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上一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上一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100%。 |
材料审核 |
|
7 |
危险废物产生强度年度增长率实现零增长或负增长(2分)。其中零增长得1分,负增长得2分。 注:危险废物产生强度=危险废物产生量/工业增加值;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年度增长率(%)=(当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上一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上一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100%。 |
材料审核 |
|||
8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逐年提高(1分)。 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当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00%。 |
材料审核 |
|||
9 |
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逐年提高(1分)。 注: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当年危险废物产生量+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00%。 |
材料审核 |
|||
10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依法委托处置,处置率达到100%(1分)。 |
材料审核 |
|||
11 |
危险废物依法签订合同委托处置,处置率达到100%(1分)。 |
材料审核 |
|||
12 |
农业/畜牧业固废(11分) |
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2分)。每低5%,扣1分。 注: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等设施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辖区内应建畜禽规模养殖场总数×100%。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
13 |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达90%(1.5分)。每低5%,扣0.5分。 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量/畜禽粪污产生总量(测算)×100%。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
14 |
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95%(1.5分)。每低5%,扣0.5分。 注: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集中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畜禽数量/病死畜禽总数×100%。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
15 |
动物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100%(1.5分)。每低5%,扣0.5分。 注:动物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纳入收运处置体系的动物医疗废物产生单位数量/产生单位总数×100%。 |
材料审核 |
|||
16 |
秸秆收储运体系覆盖率达100%(1.5分)。每低5%,扣0.5分。 注:秸秆收储运体系覆盖率(%)=纳入秸秆收储运体系的行政村数量/辖区内应建秸秆收储运行政村总数×100%。 |
材料审核 |
|||
17 |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1.5分)。每低5%,扣0.5分。 注:秸秆综合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量/秸秆可收集资源量(测算)×100%。 |
材料审核 |
|||
18 |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80%(1.5分)。每低5%,扣0.5分。 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量/农药包装废弃物产生量(测算)×100%。 |
材料审核 |
|||
19 |
旅游业固废 (9分) |
登岛船票、岛内景区门票全面实行电子化;或推行电子船票(门票),使用纸质船票(门票)比例逐年降低(1分)。 |
现场核查 |
||
20 |
岛内酒店(民宿)、饭店(农家院)等有关餐饮经营的场所安装使用油烟净化装置(1分),设置有专用烟道(1分)。 |
现场核查 |
|||
21 |
岛内酒店(民宿)、饭店(农家院)等有关餐饮经营的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1分);打包服务使用可降解材料用品(1分)。 |
现场核查 |
|||
22 |
酒店(民宿)等客房区域提供大瓶装洗漱用品或可循环使用用品(1分)。 |
现场核查 |
|||
23 |
岛内景区新建或改造过程推广超低能耗建筑,采用绿色建材、推行绿色施工(2分)。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
24 |
岛内景区绿化使用的化肥农药包装废弃物全部回收(1分)。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
25 |
渔业固废 (7分) |
发展海洋绿色养殖或推广环保型养殖用品(1分)。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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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推动船舶污染物防治,船舶油污水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理(1分)。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
27 |
建立废旧渔船、渔具、渔网、浮球等养殖废弃物分类回收工作机制并有效实施(1分)。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
28 |
拓展并具有良好的公众亲海空间(4分);若出现以下情况,每项扣1分:有未清退的侵占岸线的“低散乱”非法企业;有尚未拆除的且严重影响岸线景观的沿岸非法人工构筑物;有尚未解决的非法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
29 |
其他固体 废物管理 (15分) |
生活垃圾 (2分) |
岛内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2分)。每低5%,扣1分。 注: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居民小区(行政村)数量/该区域内居民小区(行政村)总数×100%。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
30 |
建筑垃圾 (2分) |
建筑垃圾或装修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未与其他垃圾混收混运(2分)。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
31 |
绿色包装 (2分) |
积极推广岛内快递绿色包装(1分),实现快递中转袋循环使用(1分)。 |
材料审核 |
||
32 |
易腐垃圾 (2分) |
开展餐厨垃圾等易腐垃圾回收利用(2分)。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
33 |
医疗废物 (2分) |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2分)。 注: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当年医疗废物安全处置量/当年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总产生量×100%。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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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卫生户厕 (2分) |
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普及率达90%(2分)。 注: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无害化卫生户厕数量/岛内户厕总数×100%。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
35 |
车用电池 (2分) |
岛内开展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等电池回收服务(2分)。 |
材料审核 |
||
36 |
物品利用 (1分) |
岛内定期开展闲置物品回收利用活动(1分)。 |
材料审核 |
||
37 |
减污降碳 (15分) |
节能降耗 (6分) |
开展低(零)碳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试点建设或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3分)。 |
材料审核 现场核查 |
|
38 |
岛内工厂、景区、酒店(民宿)、饭店(农家院)、办公建筑、公共设施等采取节能、节水措施(3分)。 |
材料审核 现场核查 |
|||
39 |
能源开发 (3分) |
推动生物质能(沼气)、太阳能、风能、潮汐能等清洁能源利用,建立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设施或有相关工作计划(3分)。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
40 |
绿色出行 (4分) |
推动岛内共享单车等共享经济相关措施(2分);确无相关条件和需求的,按满分计。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
41 |
岛内公共汽车、旅游观光车等使用清洁能源比例逐年提高(2分)。确无相关条件和需求的,按满分计。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
42 |
水循环利用 (2分) |
岛内设有雨水或生活污水回用设施(1分);落实雨水、生活污水等水循环利用相关举措(1分)。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
43 |
生态保护 (5分) |
生态修复 (5分) |
海岛和周边海域生态环境良好且持续保持,启动海岛海域生态修复工程(5分);海岛海域环境未见明显改善,且未开展海岛海域生态保护修复、未开展存量围填海生态修复或未开展岛内尾矿矿山生态治理等工作的,视情况得0~3分。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
44 |
科普宣传 (10分) |
科普活动 (3分) |
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无废城市”为主题的社会科普活动(3分)。 |
材料审核 |
|
45 |
宣传教育 (7分) |
设立“无废城市”及“无废岛屿”相关理念宣传栏、电子屏(2分)。 |
材料审核 现场核查 |
||
46 |
制定并发布“无废”主题相关宣传材料、文本(2分)。 |
材料审核 |
|||
47 |
岛内幼儿园、中小学等各类教育机构定期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及“无废城市”相关主题教育;对机关、企事业、社区等人员开展“无废城市”有关理念教育宣传活动(3分)。 |
材料审核 |
|||
48 |
加分项 (10分) |
命名表彰 (3分) |
获得过省级以上命名表彰(加3分);市级及以上(加2分)。此项加分不超过3分。 |
材料审核 |
|
49 |
媒体报道 (2分) |
开展“无废”建设相关特色活动并取得良好成效,被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报道(加2分);被市级主流媒体报道(加1分)。此项不超过2分。 |
材料审核 |
||
50 |
特色亮点 (3分) |
提炼总结建设过程中的特色亮点(如创新技术等),并能复制推广(加3分)。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
51 |
数字监管 (2分) |
医疗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纳入相关数字化系统进行监管。其中实现1~2类固废加1分,3~4类加2分。 |
现场核查 材料审核 |
说明:
1.无废岛屿是指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落实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要求,将“无废理念”纳入旅游业、养殖业、工业生产、社会生活等各方面,开展美丽海岸、洁净海湾、无废工厂、无废景区、无废港口、无废酒店等“无废”建设工作的岛屿。
2.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近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3.本评估指标体系满分110分(含加分项10分),“无废岛屿”达标基准分80分,95分及以上为优秀。
4.评估得分若未满足每条评估内容所有要求,需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不涉及相关评估项的不扣分或赋满分。
5.“无废岛屿”由属地市或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评估。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
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
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
管局、省统计局、省金融监管局、省机关事务局、省供销社、
省税务局、省邮政管理局、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金融监管
总局辽宁监管局、金融监管总局大连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