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6300297-7/2023-00104 | 分类:278;353;268 |
发布机构: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2023年04月21日 |
名称:关于大连市国家级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及污染溯源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 文号:辽环函〔2023〕20号 |
主题词: |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落实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任务,按照《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年)》(环办科财〔2021〕22号)、《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36号)等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局组织实施大连市国家级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及污染溯源项目。
项目资金落实后,你局应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规定,强化环境绩效管理,推进项目高质量实施。查清园区地下水污染羽范围和污染成因,以问题为导向,制定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或修复方案,防范园区地下水环境风险,保障周边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