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省生态环境厅在沈阳召开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工作安排,全面总结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分析面临形势任务,安排部署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孙鹏轩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推动美丽辽宁建设作为八大攻坚任务之一,召开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美丽辽宁建设的实施意见》,以更大力度推进美丽辽宁建设。一年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着力在美丽辽宁建设上聚力攻坚,在6个方面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一是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上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引领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在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上取得新进展新进效,提前一年达到国家下达我省的“十四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全省1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首次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三是在推动解决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上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深入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组织开展省级专项督察。四是在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力做好重大项目环境要素保障,推动传统行业绿色转型,推动节能环保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五是在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上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进一步压实美丽辽宁建设政治责任,着力提升防范化解环境风险隐患能力,健全固体废物环境管控体系,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水平,科技支撑能力有效提升。六是在全力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支持上取得新进展新成效,针对突出环境问题,加大项目谋划储备力度,全力争取支持指导。
会议强调,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关键在于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生态环境部的有力指导,力量在于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辛苦付出。要全面客观看待当前形势,保持归零心态,正视问题不足,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做好2025年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力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十四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力推进美丽辽宁建设,擦亮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战决胜的生态底色。
会议确定,2025年要抓好六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常态化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深入开展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二是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认真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整治隐匿在基层的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三是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全力做好重大项目环境要素保障,深入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统筹推进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优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壮大。四是强化环境风险管控,常态化组织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以大伙房水源为重点,持续开展汛期加密监测,及时消除风险隐患,有效保障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坚决守牢环境安全底线。五是抓好“十四五”规划收官,谋好“十五五”规划开局,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项目建设和措施落实,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组织编制美丽辽宁建设规划纲要和“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六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抓好思想政治建设、队伍建设、改革创新、作风建设、舆论引导,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安排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落实落地,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全省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有力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为打好打赢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决胜之战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增强效率意识,发扬斗争精神,保持思想上不松懈、行动上不松劲,全力推动美丽辽宁建设。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许海军主持会议,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米金套传达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金起龙传达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丽华传达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党组成员尹亮对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要求,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陶宝库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报告。
会上,沈阳市、丹东市、锦州市生态环境局,省生态环境厅督察办、土壤与农村处,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进行发言。
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各市、沈抚示范区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驻厅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厅核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厅机关各处室(局)主要负责同志,厅直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省监测中心驻市分支机构主要负责同志,青年干部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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