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环评领域典型案例(七)

[ 打印 ]
来源:生态环境审批处信息 时间:2023年08月15日

为落实放射性污染防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安全第一”的方针,规范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行为,有效防治放射性污染,切实维护核与辐射安全,现将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审查中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审查,辽宁胜嘉霏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刘某主持编制的《沈阳某公司现场探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泄露辐射”计算错误、未按照《工业探伤放射防护标准》(GBZ117-2022)划分X射线现场探伤作业分区、遗漏环境保护目标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所列编制质量问题和第三十二条所列失信行为。

二、查处情况

依照《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对相关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分别予以失信记分5分处理,相关情况记入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诚信档案。

  • 启示意义

环境影响评价是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是核技术利用放射性污染防治的重要措施,是生态环境部门依法监管的重要依据,也是企业履行环保义务的集中体现。核与辐射安全是国家安全及环境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核技术利用事业发展的生命线。核技术利用领域环评工作质量事关公众健康、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必须保证相关内容的规范性、相关数据的可靠性和相关评价的准确性,这样才能确保环评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附件:

  • 省内环保
  • 国内环保
  • 国外环保
  • 环保相关
  • 媒体环保
  • 省直部门
  • 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