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环评领域典型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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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审批处信息 时间:2023年04月23日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加强环评机构和环评工程师动态监管,规范环评技术服务市场秩序,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现将辽宁金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环评文件复核发现的问题线索,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对辽宁金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内部管理混乱,编制完成的88份环评文件中,46份环评档案缺失或档案不全,5份环评文件未附具由全国统一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导出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实施覆盖环评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制度、未按规定将相关资料存档、编制主持人未取得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环评工程师未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中签字等多项失信行为。

二、查处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等规定,针对88份环评文件存在的不同失信行为,共对编制单位辽宁金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210105MA0XPW756C)失信记分275分。

  • 启示意义

环境影响评价作为一项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为开发建设活动决策提供重要科学依据。当前,完全市场化的竞争催生出大批小型化、分散化环评机构,个别环评机构要么自身就是追逐利益的实体,要么就是看建设单位的眼色行事,自身难保中立,不仅影响了环评生态环境源头管控和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的作用,还因环评机构和人员技术能力弱、质量控制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导致环评编制耗时过长,严重影响建设项目实施进程和高质量发展,破坏营商环境。

下一步,省厅将持续开展环评机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环评弄虚作假、违规从业等行为,加强专项督导,压实各市监管责任,按季度抽查各市环评机构管理和通报各市环评文件复核情况,加大查处惩戒力度,规范环评服务市场秩序,优化环评领域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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