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项整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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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气候与监测处信息 时间:2026年03月13日

整改情况详见附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3日-2026年3月19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6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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