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情况详见附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3日-2026年3月19日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 话:024-62768397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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