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2023年下半年省级以上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储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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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水环境处信息 时间:2023年10月12日

为全面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落实省政府“三争取”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工作,提高项目申报质量,规范和加强项目管理,保障资金使用绩效,争取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2023年8月至9月,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下半年省级以上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申报储备工作。

各市按照《辽宁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流域治理任务清单,结合本地区年度重点工作,协调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统筹谋划重点流域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依据中央、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关于资金支持方向及项目成熟度等方面要求,对项目完成前期立项、可行性研究及审批等工作。

各市共筹划并申报了44个项目。相关专家从项目可研报告总体情况、项目实施必要性、项目技术可行性、项目资金概算合理性以及土地审批、防洪评价、后期运行维护管理等内容全方位进行审查,对各市申报的项目进行量化分析,对符合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流域水污染治理、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等项目,提出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建议,形成书面综合审查意见。同时,对各市中央及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建设进展、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督促相关市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推进力度,提高专项资金执行率,提升项目环境效益。

        按照评审意见,各市对申报项目进行修改和完善,补充相关材料,提交项目申请库。我省经再次审核,汇总和整理项目清单,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系统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申请库提交20个申请项目。其他项目视项目建设必要性及成熟度,列入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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