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3年上半年省级以上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审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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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水环境处信息 时间:2023年03月27日

为全面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落实省政府“三争取”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工作,提高项目申报质量,规范和加强项目管理,保障资金使用绩效,争取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2023年3月22至23日,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牵头组织召开2023年上半年省级以上水污染防治资金申报项目审核会。

依据中央、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要求,与会专家从项目可研报告总体情况、项目实施必要性、项目技术可行性、项目资金概算合理性以及土地审批、防洪评价、后期运行维护管理等内容全方位进行审查,对各市申报的46个项目进行量化分析,对符合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流域水污染治理、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等项目,提出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建议,形成书面综合审查意见。       

会上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对各市项目申报数量和质量进行了点评,并对2018年以来,中央及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建设进展、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督促相关市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推进力度,提高专项资金执行率,提升项目环境效益。

        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科技与财务处、水源监管处、省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中心、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相关负责人员,项目审核专家,以及各市项目申报负责人员参加了会议。审核会后,各市将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完善项目材料,并提交专项资金项目申请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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