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时间: 1993年经昌图县政府批准建立县级自然保护区。
2.地理位置:位于昌图县泉头镇红山堡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24°07′01″―124°08′40″,北纬42°52′16″―42°53′22″。
3.占地面积:10500公顷。
4.环境状况:红山水库地处低山丘陵地带,属温带大陆性气候,第四纪地层覆盖地面,入库河流为红山河(发源于泉头镇护林村山岔,流经护林村等9个自然村落),坝堤以上长24公里。
5.资源状况:水资源和水源涵养林。
6.类别类型:人工水利枢纽工程。
7.保护对象:昌图镇城市居民饮用水源和水源涵养林。
8.综合价值: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为昌图镇提供居民生活饮用和工农业生产用水。
9.管理状况:成立了红山水库水源保护管理委员会,红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监察大队在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具体负责饮用水源的保护管理。红山水库水源保护区的管理机构为昌图县红山水库管理站,采取自主经营、自收自支的经营模式,制定了《红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红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暂行办法》。
10.主要问题:(1)上游植被破坏严重,有一定水土流失现象,导致水库淤泥和水体悬浮物增加;集水区内化肥、农药的施用造成一定程度的水库水质污染。(2)经营管理资金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