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试点工作座谈会 全面启动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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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农业处信息 时间:2021年04月21日

2020年4月16日上午,省生态环境厅在沈阳市组织召开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试点工作座谈会。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处,沈阳、丹东、营口、阜新市生态环境局,沈北新区、于洪区、东港市、鲅鱼圈区和阜蒙县5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同志,以及省生态环境科技中心、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及沈阳市环科院技术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对5个试点县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充分交流,我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经过充分调研,我省选择了地域代表性强的沈阳市沈北新区和于洪区(均位于沈阳现代都市圈)、营口市鲅鱼圈区(位于辽宁沿海经济带)、阜新市阜蒙县(位于辽西协同发展先导区)、丹东市东港市(位于辽东绿色经济区)5个试点县率先实施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试点,以规范黑水资源化利用和灰水土地消纳为主要手段,配套实施农村浅层地下水水质监测,密切跟踪水质变化,建立适合北方地区地域特点的农村生活污水分类治理与管控制度以较低成本投入实现北方地区农村生活污水的有效治理与管控

   会议对《辽宁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技术指南(试行)》内容进行了讲解和交流,明确了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技术适用范围提出了户厕粪污处理与利用生活杂排水回用及处理农户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台帐建立地下水风险监测等要求,初步建立了我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技术模式。

会议要求,5个试点县分别选择5个典型村,组织典型村全面落实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技术要求,实施黑水资源化利用和灰水土地消纳措施,组织下发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告知书建立农户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台帐实施地下水风险监测6月底前完成阶段性试点工作并总结工作成效,为推进全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治理奠定坚实基础为加快农村水环境质量改善,提高农民群众满意度,助推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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