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十四五”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工作实施方案》《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加强环评机构和环评工程师动态监管,提高环评报告编制质量,持续优化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现将2023年第五批环评文件复核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函告如下。
经复核发现,9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所列编制质量问题和第三十二条所列失信行为。依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相关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予以失信记分处理,相关情况记入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诚信档案,并对相关审批部门及评估单位予以通报。
附件
2023年第五批环评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序号 |
文件名称 |
环评文件存在的问题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处理意见 |
编制人员处理意见 |
评估单位 |
审批部门 |
01 |
大连中升凌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喷漆烤漆车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 本项目为汽车4S店喷漆烤漆车间扩建项目,喷漆烤漆产能由原300辆/年提高至1200辆/年,但报告提出钣金、洗车等其他工序产能保持不变的依据不足,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标(污染影响类)(试行)》中“建设内容”的要求。 厂区现有的焊接、打磨、调漆、喷漆、烤漆等工序大气和废水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分析判断依据不足,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标(污染影响类)(试行)》中“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的要求。 2.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 报告描述调漆工序有机废气源强为“类比同类项目,调漆室调漆过程挥发的有机废气按调和漆总量的1%计”,但遗漏可类比性分析,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标(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的相关要求。 |
建设单位: 大连中升凌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91210200760786296X) |
编制单位: 大连三木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91210283MA10YTW4X1) 处理意见: 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编制人员: 赵海(BH048258) 处理意见: 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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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大连市甘井子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人: 王树鹏 |
02 |
慧安晨美(大连)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1.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不全。 遗漏《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人造板工业》(HJ1032-2019)中6.3.3规定的“废胶渣”以及“废有机载体(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评价内容,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的相关要求。 2.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 调胶废气、涂胶/排版/冷压有机废气源强采用类比法,遗漏可类比性分析,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的相关要求。 |
建设单位: 慧安晨美(大连)建筑材料有限公司(91210213MA10QQ8371) |
编制单位: 大连三木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91210283MA10YTW4X1) 处理意见: 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编制人员: 谭彩云(BH014589) 处理意见: 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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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大连市金普新区(金州)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人: 张晓虹 |
03 |
大连济丰包装纸业有限公司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1.评价因子中遗漏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相关污染物。 印刷工序执行《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1-2019),但仅评价了TVOC和NMHC两项因子,遗漏苯、甲苯和二甲苯因子,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的要求。 2.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不全。 油墨成分中不含苯、甲苯和二甲苯的分析判断依据不足,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建设内容”的要求。 |
建设单位: 大连济丰包装纸业有限公司(91210213665826616Y) |
编制单位: 辽宁澳森生态科技有限公司(91210213MA108WEJ4A) 处理意见: 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编制人员: 杜波(BH028694) 处理意见: 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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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大连市金普新区(金州)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人: 王少华 |
04 |
大连市富波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 报告中附图2本项目厂区范围与附图8厂区平面布置图不一致,油罐区位置不明确;遗漏厂区范围内大连鑫源石油制品有限公司与本项目关系的说明,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建设内容”的要求。 项目涉及挥发性有机物,遗漏与挥发性有机物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符合性分析,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其他符合性分析”的要求。 2.所提环境保护措施不符合相关规定。 监测计划中非甲烷总烃监测频次错误(1次/年),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HJ1033-2019)要求,监测频次应为1次/半年,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的相关要求。 |
建设单位: 大连市富波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91210211MA7FW1U36H) |
编制单位: 大连富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2102130794925374) 处理意见: 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编制人员: 靠吉林(BH013622) 处理意见: 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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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大连市甘井子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人: 王树鹏 |
05 |
台安县达牛镇盛朋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1.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不全。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评价因子遗漏臭气浓度,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4.2.1中关于污染影响因素分析需“绘制包含产污环节的生产工艺流程图:按照生产、装卸、储存、运输等环节分析包括常规污染物、特征污染物在内的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包括正常工况和开停工及维修等非正常工况),存在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物质、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或重金属的,应明确其来源、转移途径和流向”的要求。 2.地下水现状调查与评价内容不全。地下水水质现状调查仅监测8项因子,遗漏高锰酸盐指数、细菌总数等基本水质因子,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8.3.3.5中关于地下水水质现状监测因子的要求。 |
建设单位: 台安县达牛镇盛朋养殖场(92210321MA0XN5BL87) |
编制单位: 辽宁精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91210300MA0QD22R0X) 处理意见: 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八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编制人员: 于博(BH012497) 处理意见: 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八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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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台安分局 责任人: 姜雪莲 |
06 |
耐火材料生产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1.环境质量现状数据来源不符合相关规定。附件10中科LN字(2021)第112号监测报告中表1-1中未列出TSP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但给出了TSP监测结果,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要求。 2.所提环境保护措施不符合相关规定。燃气锅炉氮氧化物监测频次错误(1次/年),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的相关要求。 |
建设单位: 鞍山市安力耐火材料有限公司(91210300725673253C) |
编制单位: 鞍山市光大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91210300683742723E) 处理意见: 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编制人员: 陆海鹏(BH025413) 处理意见: 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评估单位: 沈阳泽尔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责任人: 李洋 |
审批部门: 鞍山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人: 赵晓东 |
07 |
年产6000吨锻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 报告描述“项目所在地处于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大柳工业园区内,符合园区产业定位”,遗漏项目与大柳工业园区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的要求。 2.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 固体废物遗漏氧化铁皮核算,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的相关要求。 3.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果错误。 表23厂界噪声预测结果中背景值(昼)44-46分贝,而厂界噪声现状监测值41-60分贝(2类区),噪声背景值前后不一致,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的相关要求。 4.所提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废边角料处置措施有“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统一及时清运废边角料”和“项目年产生废边角料主要为废钢屑等金属,统一收集到固废暂存间后做外售处理”两种表述,具体处置措施不明确,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的相关要求。 |
建设单位: 抚顺抚机锻造有限公司(912104116672519323) |
编制单位: 本溪市佳成智业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912105045646173051) 处理意见: 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九项、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编制人员: 吕斌(BH023279) 处理意见: 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九项、第十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评估单位: 抚顺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 责任人: 王君 |
审批部门: 抚顺市生态环境局顺城区分局 责任人: 魏东凯 |
08 |
朝阳市建卫牧业有限公司年出栏10000头生猪养殖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1.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错误。 报告中描述猪尿液产生量为3.3L/(头·d)、存栏量为4900头/a,猪尿液产生量为应为16.17t/d,报告中核算结果为15.84t/d,核算结果错误,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4.3.1中关于污染源源强核算需“根据污染物产生环节(包括生产、装卸、储存、运输)、产生方式和治理措施,核算建设项目有组织与无组织、正常工况与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强度,给出污染因子及其产生和排放的方式、浓度、数量等”的要求。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猪舍废气源强核算数据为本次扩建部分,废水和固废源强核算数据为扩建后全厂数据,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4.3.2中关于污染源源强核算需“对改扩建项目的污染物排放量(包括有组织与无组织、正常工况与非正常工况)的统计,应分别按现有、在建、改扩建项目实施后等几种情形汇总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及其变化量,核算改扩建项目建成后最终的污染物排放量”的要求。 2.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内容不全。 遗滑地下水水位监测数据,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8.3.3.1中关于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害“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应通过对地下水水质、水位的监测,掌握或了解调查评价区地下水水质现状及地下水流场,为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提供基础资料”的要求。 3.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果错误。 表5-11地下水预测参数选取表中COD浓度取值为41146mg/L,无取值依据,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9.6中关于预测源强需“正常状况下,预测源强应结合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和相关设计规范确定”的要求。 |
建设单位: 朝阳市建卫牧业有限公司(91211381MA0TRXMT8F) |
编制单位: 北票市程工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91211381MA0YX5FE17) 处理意见: 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八项、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编制人员: 杨永生(BH042897) 处理意见: 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八项、第九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评估单位: 朝阳北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责任人: 靳晓东 |
审批部门: 北票市行政审批局 责任人: 吴一波 |
09 |
盘锦亿和塑胶有限公司年产25000吨混炼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 项目组成一览表中遗漏公用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标(污染影响类)(试行)》中“建设内容”的要求。 报告只给出扩建后全厂原辅料使用量,未给出现有工程和本次扩建项目原辅料的使用量;遗漏依托的炭黑仓的存储规模和可依托性分析,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标(污染影响类)(试行)》中“建设内容”的要求。 2.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不全。 项目原料使用其他橡胶原料2000t/a,遗漏其具体种类、成分等情况,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建设内容”的要求。 3.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 遗漏密炼、开炼、压延等工序废气源强的具体核算过程,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标(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的相关要求。 噪声源强遗漏滤胶机,不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标(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的相关要求。 |
建设单位: 盘锦亿和塑胶有限公司(91211121680074504L) |
编制单位: 盘锦智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121110331881563X7) 处理意见: 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编制人员: 刘文革(BH019145) 处理意见: 失信记分5分 处理依据: 《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九项;《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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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盘锦市大洼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人: 陈泓 |
注:本表所称《监管办法》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所称《记分办法(试行)》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