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掌握生态环境标准实际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升生态环境标准科学性、系统性、适用性,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关于协助开展〈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相关监测标准的实施评估工作的函》,辽宁省鞍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承担《水质 汞的测定 冷原子荧光法(试行)》(HJ/T 341-2007)和《水质 烷基汞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GB/T 14204-93)两项分析标准实施评估工作,目前已完成评估报告编制。

监测标准评估目录分工
首次参与国家环境监测标准实施评估,省鞍山中心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谋划部署,确保工作任务高效推进。一是成立标准评估小组,将其列为阶段性重点工作。通过积极参加专项培训,查阅管理部门和监测部门相关资料,使用针对性较高的调查问卷开展专题调研等环节,确保标准评估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多次组织召开阶段性调度会议,和小组成员面对面充分交流,掌握工作进展,对疑点和难点问题充分交流讨论,协调解决困惑。三是从标准实施的适用性、科学性和协调性入手,对标准的实施效果、技术难点及修改建议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形成评估意见,编制评估报告,为后续标准实施、优化改进及监测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支撑。

参加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培训

方法评估问题研讨
下一步,省鞍山中心将继续秉持科学严谨、务实创新的工作原则,积极参加标准评估、标准验证等工作,以标准化思维助推中心能力建设,为“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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