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公司向铁岭贵鑫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转移危险废物征求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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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19年03月20日

 

 

                 辽固转移函〔201914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公司向铁岭贵鑫

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转移危险

废物征求意见的函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近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商请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函》(内环函〔201938号),商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公司拟将产生的165吨加氢废催化剂(HW50251-016-50),转移至你市铁岭贵鑫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利用事宜。请你局结合接受单位资质及管理要求对此项转移提出书面意见。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商请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函(内环函〔201938号)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2019227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