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商请向通辽泰鼎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转移危险废物的函

[ 打印 ]
来源: 时间:2017年09月02日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商请向通辽泰鼎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转移危险废物的函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我省中车沈阳机车车辆有限公司、沈阳世纪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沈阳丰城巴士有限公司、沈阳鼓风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米其林轮胎有限公司和辽宁虎跃快速汽车客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家企业,分别拟将20吨、3吨、4吨、2吨、60吨和3废铅酸电池(HW49,900-044-49),转移至通辽泰鼎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转移期限至201712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现征求贵厅意见,是否同意请函复。

联 系 人:武伟男

联系电话:024-62788708

    址:沈阳市东陵区双园路30号甲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

                         201782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