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十一月一日起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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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09年10月28日

    近年来,上海市不断加强大气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本市环境空气质量得到逐步改善,反映大气质量的API指数连续六年优良率保持在85%以上,近二年均达89%以上。但是与机动车排放相关的大气污染指标如臭氧的超标现象逐步显现。研究表明,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和颗粒物在本市中心城区所有污染源中的“贡献”比例达到66%、90%和26%,机动车排放已经成为影响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和居民健康水平的主要污染源,特别是20万辆达不到国一排放标准的高污染车辆,其保有量比例仅占14%,排放量却占到50%;此外还有18万辆排放在国一、国二标准、污染比较严重的黄标柴油车也是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要原因。
    为进一步控制机动车污染排放,力争从源头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经市政府同意,从11月1日起,本市在新车登记注册过程中,对所有轻型汽油车、以及公交、环卫、邮政车辆,提前实施国四标准。实施国四标准后,轻型汽油车的污染物在国三标准的基础上可再降低50%左右,公交、环卫、邮政车辆的排放可降低30%左右,污染减排的环境效益将以后逐步体现。
    目前本市公安车管部门新车注册登记的相关准备工作已全部到位,经国家环保部审核认可的3千多个达标车型已全部上网公布,车主可以在购车以前通过市环保局网站了解各车型的达标情况。
    成品油质量的优劣对机动车达到国四标准起到主要的支持作用。为确保该项措施取得如期效果,本市在车用成品油的改进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年初发布了车用成品油(简称“沪Ⅳ”)标准以后,为使成品油达标,高桥石化公司和上海石化公司炼油厂分别投资3.17亿元和1.5亿元开展炼油装置的技术改造,保障了本市“沪Ⅳ”标准成品油的供应,中石油、中海油等公司也抓紧落实了“沪Ⅳ”标准成品油的供货渠道,各加油站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成品油置换,以确保11月1日起全面销售“沪Ⅳ”标准成品油,目前基本已完成置换,成品油中硫含量等有害性物质明显降低,可以保证机动车的正常使用。同时已上牌的在用车使用了“沪Ⅳ”标准成品油以后,主要污染物也可以降低10%~15%,所以推广“沪Ⅳ”标准成品油的环境效益将是非常显著的。
    选用合理标号的成品油对改善机动车排放也有重要作用。本市的出租车中40%已达到国二排放标准,60%已达到国三标准,这些车辆的发动机压缩比设计要求添加使用93号汽油,而以往的出租车司机为降低油料成本,通常使用90号汽油,长期使用的结果造成出租车辆发动机系统严重结炭,主要污染物排放增加30%~40%以上,油耗明显上升,并额外增加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为控制在用机动车排放,停止使用90号汽油,可以在不改变车辆的情况下直接降低机动车的排放总量。(蔡志刚)

 

来源: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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