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环境保护局、公安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规范和加强我省机动车排放检验及环境管理工作,提升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水平,根据环境保护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工作要求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