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大松同志先进事迹

[ 打印 ]
来源:生态环境管理员审核 时间:2008年05月08日
孙大松同志自2003年任辽宁省环境监察局局长以来,牢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以高度的责任意识,身先士卒,带领全省环境监察系统拼搏奋进,使我省的环境监察工作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全省环境监察能力建设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排污收费工作实现年年攀升,省本级收费同比口径统计(按GDP)连续四年全国第一,07年实现收费1.98亿元;环境信访投诉得到有效解决;省本级行政处罚连续四年全国第一,07年实现行政处罚额528万元;连续四年实现零行政复议、零诉讼;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排污费稽查和企业试生产期收费工作;率先在全国出台了辽宁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系数考核办法。孙大松同志本人获得了2003年省直机关先进工作者的光荣称号;2005年荣获辽宁省直属机关“五一”奖章;2007年,获得辽宁省“五一”奖章;07年被总局评为“排污收费核定与征收先进个人”。省环境监察局在孙大松同志的领导下,连续5年获得辽宁省环境保护局先进集体;连续3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环境信访先进集体;07年获得省政府授予社会稳定和安全隐患双排查工作先进集体;04年获得国家环保总局授予的“全国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先进集体”称号;05年获得“省直机关五一奖状”;07年获得“辽宁省五一奖状”。 一、坚持勤政为民,维护群众利益 孙大松同志经常讲:“作为一名党员,一名环境执法人员,就要不怕辛苦,把群众的利益放到第一位,切实解决百姓的实际问题。” 孙大松的父亲因病常年生活起居不能自理,但他没有为此耽误一天工作。孙大松同志提出环境信访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为百姓做实事、做好事。他亲自组织全省开展“中高考期间噪声综合整治工作”,亲赴大连、铁岭、葫芦岛等市及时查处了多起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案件,对处理不彻底、群众不满意的环境信访案件责成责任单位重新处理,认真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污染问题。03年以来,共受理环境信访1969件。由于环境信访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峰、省委副秘书长贾德茂等领导多次对等省环保局信访工作提出了表扬。 二、敢于亮剑,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全省环境监察战线在孙大松同志的带领下,从实际出发,敢于亮剑,下决心破难攻坚,针对大型企业长期超标排污屡禁不止的问题,以长期不达标的32家国控源企业为突破口,在全省开展了32家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专项整治情况。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关闭企业7家,搬迁企业3家,停产治理企业3家,限期治理企业19家,采取了25项临时减排措施,启动了6项治理工程。依法处罚26家企业,罚款总计335万元,首次追缴排污费3428.3万元。通过治理整改,已经有13家企业实现达标排放,其他9家企业中的6家年底前将基本实现达标排放,另外3家企业2008年9月前将实现达标排放。目前,已投资改造项目22项,改造和完善治理设施及新上设施投入7.74亿元;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环境污染的小企业,开展了以查处辽阳县小钢铁企业为主的对严重污染环境无序发展小企业的专项整治;针对工业园区环评执行率低,地方保护严重问题,开展了工业园区等专项检查;还相继开展了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等行动。有利地督促重点污染源企业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企业的高度重视,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影响,震慑了不法排污企业,形成了一种对违法超标企业的高压态势。在开展环境执法监察工作和环保专项治理行动过程中,孙大松同志带领省环境监察局的同志们坚持“有案必查、查必有果”的原则,发扬契而不舍、敢于碰硬的精神,通过实施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措施,推动难点问题有效解决,对违法排污企业依法进行严厉处罚。 03年以来,全省环境监察战线在孙大松同志的带领下,共出动执法人员234205人次,检查企业103337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7591起,取缔、关闭违法企业1054家、停产治理742家、限期治理2803家,取得了显著增效。 三、坚持依法行政,廉洁奉公 孙大松同志坚持将社会主义荣辱观融于实际工作中,时刻警示自己,一定要坚持依法行政、廉洁奉公,以身作则,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和影响全省环境执法人员,不断提高防腐拒变能力。他多次拒收礼品、礼金,在孙大松的带领和影响下,省环境监察局经受住了市场经济的考验,经受住了权利和利益的考验,做到了自警自励。孙大松同志不仅在工作中严于律己,而且高度重视全省环境监察系统的行风和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坚持将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相结合,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了打造一支廉洁奉公的环境执法队伍,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先后出台了“环境执法双卡制度”“排污收费政务公开制度”“行政处罚公示制度”等多项廉政建设制度。 2003年至2007年,全省共征收排污费计38亿元,平均增幅达13%。2003年征收排污费5.1亿元,2004年征收排污费6.8亿元,2005年,全省征收排污费7.63亿元,2006年全省征收排污费8.7亿元,2007年全省征收排污费9.8亿元。全省市、县环保局都设立了收费公示版,向社会公布排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程序以及被征收单位排污费申报核定和收费额度等情况,做到收费“四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为进一步强化排污单位环境守法意识,规范排污费收缴行为,推动我省污染减排工作,在孙大松同志的带领下,环境监察局自07年6月15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排污费收缴专项稽查工作。该项工作的开展,有效提高了环境执法权威,规范了排污费收缴行为,并为全省污染源治理提供了资金保障。 四、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脚踏实地带出一流的环境监察队伍 在孙大松同志的带领下,省环境监察局在全省的监察工作中起到了表率、带头的作用,并同全省各地区监察系统拧成一股绳,上下联动,步调一致,共同推进辽宁省环境监察工作。为了解决全省环境执法装备落后和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等执法能力建设,在孙大松同志的协调努力下,省级财政相继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环境监察执法标准化和污染源在线监控建设项目建设。这批资金的投入,对于提升我省环保执法装备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极大的提高了全省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省环境监察局在孙大松同志的领导下连续4年获得辽宁省环境保护局先进集体;连续3年获得了省直机关工委授予的先进文明处室;连续3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环境信访先进集体;获得国家环保局授予的“全国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先进集体”称号;连续两年获得国家环保总局授予的“排污费征收先进集体”称号;获得“省直机关五一奖状”、“辽宁省五一奖状”。 在无数鲜花和荣誉面前,孙大松同志没有停滞不前。目前,他正在规划2008年度全省环境监察工作的蓝图,以更高的标准、更务实的作风、更大的力度保持良好势头,以“监察系数工作为核心,为抓手,全面带动全省环境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相信,在孙大松这样优秀党员干部的带领下,我省会早日走上山清水秀生态之路,奏响天辽地宁和谐之音。

附件:

  • 省内环保
  • 国内环保
  • 国外环保
  • 环保相关
  • 媒体环保
  • 省直部门
  • 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