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廉政格言警句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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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08年04月09日
 
 
 
 
关于征集廉政格言警句的通知
 
各党支部(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深化反腐倡廉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省直纪工委在省直机关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廉政格言警句征集评选活动。根据纪工委《关于组织开展廉政格言警句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辽直纪工发[2008]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局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决定在全局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征集活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纪委三次全会的要求,以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为主题,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勤政为民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内涵,使党员干部自觉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机关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二、主要内容
本次征集的廉政格言警句内容要紧扣“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主题,以理想信念、道德修养、价值观念、行为准则、生活情操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重点,围绕做人、做官、做事,旗帜鲜明地提出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廉政格言警句语言要简明、寓意要深刻,既要传承中华民族美德又要体现时代特色。
三、征集方式及评选办法
(一)征集方式。各单位要把征集廉政格言警句作为警示教育活动的内容,搞好思想发动,以支部为单位,认真组织征集活动,每个党员都要积极参与廉政格言警句创作。每个支部至少两条,统一填写在《廉政格言警句参选单》上,于4月21日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省局监察室。联系电话(传真):86625246,电子邮箱:lnshbjc@126.com。
(二)评选办法。机关党委及监察室,根据各支部(党委)报送的作品,进行整理,上报省直机关纪工委,对获奖作品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三)组织宣传。这次征集活动,机关党委、监察室将对好的作品在局办公网和省环保局网站(外网)上进行发布,省直纪工委也将通过省委局域网、《公仆》杂志等媒介陆续刊发获奖的廉政格言警句,并向省直机关各单位推荐,在机关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广泛宣传,同时把获奖的优秀作品汇编成册,印发给机关党员干部,供学习、参考、共勉。
四、几点要求
1.各支部(党委)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性,把这次廉政格言警句征集活动作为今年反腐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思想发动,并以此为契机,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一次深刻的反腐倡廉教育,积极营造环保机关廉洁从政、勤政为民的良好氛围。
2.领导干部要积极带头,做好表率,并动员广大党员广泛参与,创作出高质量、高品位的作品。
3.各支部(党委)创作的作品要充分体现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特点,坚持自主创作的原则,认真思考、互相启发,自主创作,不得抄袭网上和别人的作品。
附:廉政格言警句参选单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
             
 

廉政格言警句参选单
支部书记签字:              联系人:       电话:
序号
支部全称
廉政格言警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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