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强警示 警钟长鸣树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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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巡察办审核 时间:2021年11月26日

按照《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工作方案》要求,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各级党组织有序开展警示教育第二阶段工作,精心制定民主生活会议方案,充分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剖析材料,深入挖掘问题的思想根源,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取得明显成效。

各市生态环境局和省厅直属事业单位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对照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紧密联系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开展个人查摆剖析“自警醒”。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四检四看”:即检视政治三力,看是否绝对忠诚;检视理想信念,看是否守护初心;检视秉公用权,看是否程序规范;检视纪律意识,看是否遵规守纪。

省生态环境厅党组班子成员和联络员参加了对口各市局党组、省厅直属单位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各级党组(党委)班子成员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刻剖析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特别是问题的思想根源,进行开诚布公、推心置腹的相互批评,见人见事见思想,通过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提醒,“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真正触及灵魂,帮助身边同志打扫思想上的“灰尘”、照亮自律上的“盲点”,确保真正从案件中汲取教训、警钟长鸣。

    厅机关农业处支部、大气处支部、海洋处支部等支部也召开了“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各支部党员严格遵照警示教育方案要求,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根据查摆的问题,明确下一步应该努力的方向,填漏洞、补短板,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不断提高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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