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传农村环境保护,推动新农村建设,辽宁省环保厅将会同辽宁日报、辽宁电视台、辽沈晚报、东北新闻网和本报驻辽宁记者站5家新闻单位共同组织开展“辽宁省环境优化发展‘十佳村’评选活动”。
活动将在全省14个市的1.1万个村进行,本着自愿、免费参选的原则,通过各市环保局推荐,经组织和评选单位初选,确定50个村,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展播,通过观众、读者的投票选举,最终评选出辽宁省环境优化发展“十佳村”。
参选条件要求,参选村必须达到省级以上生态村建设指标要求、无环境违法企业且两年内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参选村必须体现环境优化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主题。评选标准是紧紧围绕环境优化经济发展这一主题,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纵向看幅度、横向看创新、发展看全面、评价看群众4个方面。评选活动从2012年8月1日起,至2012年9月28日结束,届时将在辽宁电视台举行评选颁奖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