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锦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厅党组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厅党组统一部署,2023年6月30日至8月8日,厅党组第二巡察组对辽宁省锦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锦州中心”)党总支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15日,厅党组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锦州中心开展了集中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针对厅党组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锦州中心及时组织宣贯,并要求全体职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全员参与,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保障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中心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照具体问题和具体表现逐个细化整改措施,针对尚未完成整改的10项问题,加强监督提醒,确保按任务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整改目标。
(三)坚定政治立场,坚决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中心党总支书记作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带头落实整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各自分工督促推进,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四)强化政治担当,提升巡察整改的政治引领作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走过场,每月党总支会议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计划年底前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五)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务求实效。截至目前,我中心已陆续出台《锦州中心收发文管理(暂行)办法》等6项制度,有效提升了监测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二、坚持问题导向,靶向精准发力,努力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落实见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有差距,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1.学习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不系统。一是开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及锦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专题读书班;二是成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三是召开了2023年度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
2.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及省厅党组工作要求有差距,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一是印发《辽宁省锦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收发文管理(暂行)办法》;二是2023年11月份组织锦州区域4个分支机构联合应急监测演练,调度应急监测装备和应急监测人员变动情况;三是报送《锦州中心仪器设备监测能力填平补齐项目计划(2024-2025年)》和《锦州中心大规模设备更新计划》;四是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意见》。
3.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精细化技术支撑不够。一是制定并落实《2024年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计划》和《2024年度人员培训计划》;二是开展大气污染潜势预报,已完成污染过程污染案例库建设工作;三是对原子荧光光度计进样器等仪器设备进行整机维修维护;四是完成海水总大肠菌群方法验证报告。
4.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不够主动。一是宣贯《2023年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计划》;编制《锦州中心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与职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二是定期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工作。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落实不够给力,党政同责压的不实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严格。一是领导班子成员2023年度工作述职,述职报告均包含全面从严治党内容;二是通过《锦州中心考勤及请销假(暂行)制度(征求意见稿)》,严格考勤管理;制定《锦州中心印章使用管理规定(暂行)》等。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扎实。一是制定并落实班子成员上廉政党课的计划;二是总支纪检委员履行招标采购现场监督职责;三是集体学习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3、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之风仍然存在。一是深入学习《2024年锦州市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要点》;二是制定2024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党建培训,避免形式主义的问题,认真撰写廉洁自律情况报告;三是制定《党员干部学习笔记检查制度》。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意识不强,对干部队伍建设谋划研究不够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1.执行党的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一是加强《锦州中心议事决策制度》和《锦州中心党总支工作规则(试行)》的贯彻执行;二是下发《关于加强中心集中采购工作管理的通知》,主要负责人不再分管政府采购。
2.干部队伍监督管理不严。一是严格考勤管理,对于迟到早退次数较多的同志进行提醒谈话,拟取消2024年度评优资格;二是对于缺勤较多人员,视具体情况拟给予行政处罚。
3.班子担当作为精神欠缺。一是单位职工发生肢体冲突的问题,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二是全员管理岗身份转换问题,已向上级部门汇报,并提出积极的解决建议。
4.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对《中共锦州中心党总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试行)》等7项党建工作相关制度进行宣贯;二是召开了“以案为鉴”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23年度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
(四)落实巡视、审计及主题教育等整改问题不彻底方面整改落实情况
1.对巡察发现问题重视程度不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情况的报告》中共涉及锦州中心17个问题,其中9个问题立行立改;已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考试。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2.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未完成。财务审计发现2大项7个问题。一是补充完成“无形资产”科目核算;二是加强固定资产核算,补充登记固定资产。
3.主题教育注重不足。成立主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转发《锦州市生态环境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总结主题教育检视整改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
4.财务管理、核算不规范。一是对档案室进行改造,财务档案全部按照档案分类进行归档。二是增加经济事项事前审批和审核审批时间,按功能分类计入会计科目。三是行政办公室再次集中学习《辽宁省锦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档案管理办法》,落实财务档案管理和归档要求。
三、严格建章立制,落实规范监督,有效提升巡察整改工作的引领作用
(一)加强政治学习,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常态化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制度,扎实做好环境监测工作,为建设美丽锦州提供生态环境技术支撑。
(二)强化政治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营造民主决策的良好氛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职尽责,持续强化党性教育,切实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
(三)增强服务意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以建章立制为目标,以规范监督为抓手,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突出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引领作用,着力推进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
集中整改期间,锦州中心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省厅党组、省中心党委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并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为实现锦州创新发展新突破三年行动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16-2656599
邮政地址:锦州市古塔区天安里91号
电子邮箱:jzbgs.ssthjt@ln.gov.cn
中共辽宁省锦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总支部委员会
2024年9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