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彪您好!以下为我厅辽中区域监察局与沈阳市局对您反应的问题的调查核实结论:
1.2009年法库县政府在规划建设幸福花园小区前,未能按计划完成对沈阳金球铸造有限公司征收,导致在产企业与建成小区同时存在,由于二者相距过近,并且该企业存在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环境污染扰民问题不可避免。
2.2018年在县政府为周彪筹借资金后,周彪于2018年9月26日将企业部分设备搬迁至他出,企业原址已不具备生产条件,群众举报的环境扰民问题已解决,达到环保督察整改效果,法库县政府实施了信访案件销号。此外,此后原址未再生产,整改无反弹反复问题。
3.断电断气是县政府与周彪为促进搬迁共同采纳的行为;查封设备是县环保局基于企业存在环境保护违法事实作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县环保局存在工作不当,从而引起行政败诉,对相关人员已进行处理。以上行为非逼迫企业停产的“一刀切”性质。
4.县政府迟迟未履行征收补偿职责是造成周彪在环保督察信访案件销号后再次信访的主要原因。目前,人民法院对县政府已作出判决,需县政府尽快完成征收补偿工作。
为推动法库县政府尽快履行法院判决,彻底解决该信访问题,辽中区域监察局计划会同沈阳市局于近日赴法库县,与县政府会商落实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