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辽宁省地方标准《陆上油气田含油污泥处理后剩余固相污染物控制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防治含油污泥处理后剩余固相利用的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辽宁省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市生态环境局、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辽宁华孚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了《陆上油气田含油污泥处理后剩余固相污染物控制标准(试行)》,目前编制单位已经完成了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根据辽宁省地方标准管理的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12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编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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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wangxiaona@syhky.com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
联系人:辽宁省环保集团碧海环境保护有限责任公司 左洪飞
电 话:(024)67983501
通讯地址:沈阳市崇山东路34号
附件:1. 陆上油气田含油污泥处理后剩余固相污染物控制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
2.标准编制说明
标准编制组
2019年11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