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5号)及《辽宁省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发放与管理暂行办法》(辽环发〔2014〕27号)等相关规定,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对沈阳绿环固体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中节能(盘锦)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葫芦岛晟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家企业申办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情况进行审核,决定对其发放辽宁省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企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本公示发布后,如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企业发放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有不同意见,请在2023年1月6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省生态环境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沈阳市东陵区双园路30号甲 024-83988583
附件:
1.沈阳绿环固体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林海峰
持证单位住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北路60号
处置设施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北路60号
经营危险废物方式:收集、贮存、处置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规模:填埋处置HW02-05、12、13、17、18、21-23、25-28、31-36、46-50,处置类别共26大类168小类。处置规模1.08万吨
许可证有效期限:1年。
2. 中节能(盘锦)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郑立成
持证单位住所:盘锦辽东湾新区合力街北、华锦路西
处置设施地址:盘锦辽东湾新区合力街北、华锦路西
经营危险废物方式:收集、贮存、焚烧、处置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规模:焚烧处置HW02-06、08-09、11-13、17、22、34-35、37、39-40、45、49-50共20类269小类,处置能力33000吨/年(其中废乳化液不超过300吨/年,废催化剂限定为无价值催化剂)。物化处置HW06、08-09、32、34-35、49共7大类68小类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共10000吨/年(其中,废酸碱中和0.4万吨/年,三效蒸发0.3万吨/年,破乳处置0.3万吨/年)。清洗废包装桶1万个/年。合计21类,288种。
许可证有效期限:5年。
3.葫芦岛晟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刘文勇
持证单位住所:葫芦岛市南票循环产业园区
处置设施地址:葫芦岛市南票循环产业园区
经营危险废物方式: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规模:综合利用HW08、HW09、HW11,共3大类17小类,处置能力8.5万吨/年(其中,废矿物油处理HW08、HW09,2大类14小类,5万吨/年;废焦油处理HW11,1大类3小类,3.5万吨/年);废酸碱中和HW34、HW35,共2大类26小类,5万吨/年。合计5大类43小类,13.5万吨/年。
许可证有效期限:5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