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拟批准庄河市中心医院等6家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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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审批处信息 时间:2023年02月02日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庄河市中心医院6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2月2日至2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62788545

传    真:024-62788567

通讯地址:沈阳市东陵区双园路30号甲

邮    编:110161

拟批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地点

类别

申请事项

1

庄河市中心医院

大连

重新申领

合并原大连九洲世纪医院所有射线装置

2

庄河市中医医院

大连

重新申领

增加使用1台CT(Ⅲ类射线装置)

3

岫岩满族自治县中心人民医院

鞍山

重新申领

增加使用2台DSA(Ⅱ类射线装置)

4

丹东东方射线仪器有限公司

丹东

延续

生产、销售、使用X射线探伤仪(Ⅱ类射线装置)

5

阜新市第二人民医院(阜新市妇产医院)

阜新

重新申请

增加使用1台方舱CT(Ⅲ类射线装置)

6

昌图县第二医院

铁岭

重新申请

增加使用1台牙片机,1台移动DR(Ⅲ类射线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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