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庄河市中心医院等6家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2月2日至2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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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110161
拟批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点 |
类别 |
申请事项 |
1 |
庄河市中心医院 |
大连 |
重新申领 |
合并原大连九洲世纪医院所有射线装置 |
2 |
庄河市中医医院 |
大连 |
重新申领 |
增加使用1台CT(Ⅲ类射线装置) |
3 |
岫岩满族自治县中心人民医院 |
鞍山 |
重新申领 |
增加使用2台DSA(Ⅱ类射线装置) |
4 |
丹东东方射线仪器有限公司 |
丹东 |
延续 |
生产、销售、使用X射线探伤仪(Ⅱ类射线装置) |
5 |
阜新市第二人民医院(阜新市妇产医院) |
阜新 |
重新申请 |
增加使用1台方舱CT(Ⅲ类射线装置) |
6 |
昌图县第二医院 |
铁岭 |
重新申请 |
增加使用1台牙片机,1台移动DR(Ⅲ类射线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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