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3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4月1日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研究部署全省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审议通过《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防控工作计划》。
4月7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全省生态环境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就做好全省生态环境安全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厅党组书记孙鹏轩同志主持并讲话。
4月7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各市及35家重点化肥生产企业召开全省化肥生产企业线上座谈会,了解企业环保管理和机制建设情况,倾听企业环保诉求,帮助企业答疑解难。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行政审批处、执法局负责同志,沈阳、鞍山等9市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同志及重点企业人员约70余人参会。
4月12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2年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
4月15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全省生态环境系统2022年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4月17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4月19日,为贯彻落实4月8日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厉打击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推进碳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辽宁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省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数据质量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传达了国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了碳市场数据质量有关问题,部署了下一步重点工作。
4月22日,省委常委会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在沈阳召开。会议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深入打好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省委书记张国清主持会议。
4月26日,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有关要求和省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和辽宁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明确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月底,重点围绕产生危险废物量10吨以上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企业和全省所有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许可证持证企业,以及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的产废企业,同步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风险集中治理与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回头看”。
4月30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辽宁省公安厅联合印发《辽宁省关于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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