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行业职称报卷工作的通知
各市生态环境局、沈抚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厅直属各单位及分支机构,省属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启动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行业职称报卷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报卷时间及地点
1.时间安排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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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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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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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中心
辽宁省环保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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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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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辽宁省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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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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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本溪市、丹东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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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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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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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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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辽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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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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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朝阳市、盘锦市、葫芦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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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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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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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卷地点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227房间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甲
二、相关要求
1.严格按照各市疫情防控要求前来报卷,有特殊情况及时沟通;
2.其他要求仍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工程系列生态环境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22〕278号)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 024-62788371、62788550 高老师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2022年10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