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行业职称报卷工作的通知
各市生态环境局、沈抚示范区生态环境局,厅直属各单位及分支机构,省属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启动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行业职称报卷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报卷时间及地点
1.时间安排
日期 | 报卷单位 |
10月18日 | 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中心 辽宁省环保集团 |
10月19日 | 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辽宁省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 |
10月20日 | 沈阳市、本溪市、丹东市 |
10月21日 | 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 |
10月24日 | 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辽阳市 |
10月25日 | 铁岭市、朝阳市、盘锦市、葫芦岛市 |
10月26日 | 补充材料 |
2.报卷地点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227房间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甲
二、相关要求
1.严格按照各市疫情防控要求前来报卷,有特殊情况及时沟通;
2.其他要求仍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工程系列生态环境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辽环综函〔2022〕278号)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 024-62788371、62788550 高老师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
2022年10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