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处(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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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管理员审核 时间:2017年03月27日

  负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业务综合工作。组织起草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相关业务处室拟定的生态环境专项规划,制定生态环境经济政策。起草生态环境综合性地方法规草案和省政府规章,协调、审核与报批相关业务处室拟定的专业性地方法规和省政府规章。组织对其他行政机关送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提出生态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负责依法行政、普法工作,负责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解释、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配合司法机关做好司法解释等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重大行政决策等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依法推动社会组织和有关机关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承担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相关业务处室拟定地方生态环境标准,负责地方生态环境标准的立项、报批、备案工作。对接生态环境部环境与健康有关工作。拟订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牵头负责省委省政府绩效考核相关工作,负责省政府“重强抓”、政府工作报告和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及督办工作。承担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任务,组织协调相关业务处室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承担排污权交易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确定重点排污单位。组织落实环保电价补贴政策,配合推进火电、钢铁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组织生态环境统计、绿色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负责组织协调信用体系建设、环责险等工作,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负责向省人大等报告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负责参与经济形势分析。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牵头负责防风险工作。
      处    长:刘峰
      联系电话:62788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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