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技攻关、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指导和推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组织管理生态环境科技成果和科普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科技工作。负责协调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相关工作。组织提出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组织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归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资金项目,各业务部门具体负责资金项目的申报、论证、评估及监管等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相关工作。组织编报、审核汇总预决算。负责组织对接审计相关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与交流的管理工作,协助管理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在我省的履约工作,以及环境保护国际合作项目。
处 长:孙春杰
联系电话:6278853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