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辽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标准物质及玻璃器皿补充计划采购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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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宁省辽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时间:2023年06月06日

项目概况

辽宁省辽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标准物质及玻璃器皿补充计划采购项目(LNQSZBDL-2023064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61214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QSZBDL-2023064

项目名称:辽宁省辽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标准物质及玻璃器皿补充计划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55800元(本年度项目预算专用材料购置费及国拨采测分离经费中列支)

包组编号:01

包组名称:辽宁省辽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标准物质及玻璃器皿补充计划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558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含节假日)内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607日至20230609日(询价通知书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06121400分(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辽宁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061214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上级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②、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辽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辽阳市文圣区新城路19号

联系方式:0419-36307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阳市白塔区卫国路107-13号

联系方式:0419-2289990 

邮箱地址:1217568095@qq.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白塔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707208000000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志宏

电 话:0419-2289990

辽宁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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