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治理成果 开展全省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环保专项行动

[ 打印 ]
来源:生态环境水环境处信息 时间:2021年11月03日

为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防止返黑返臭,确保水体长治久清,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我省于11月开展2021年辽宁省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环保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工作目标,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设施提质增效工作,提高城市水污染防治水平,巩固提升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实现长治久清。

排查整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黑臭水体识别。是否存在新增黑臭水体;是否存在已完成整治但黑臭反弹情况。

二是污水收集处理。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是否满足要求,收集处理效能是否匹配;工业企业和工业集聚区废水收集处理、建成区外来水污染控制等。

三是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处置。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处置能力是否满足要求;沿河(湖)是否存在明显垃圾乱堆现象;城市管理是否存在明显不到位等情况。

四是内源治理。水体是否存在明显翻泥、垃圾漂浮等现象。

排查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确保实现长治久清。

    同时,提倡在黑臭水体整治过程中从整治措施、资金筹措方式、整治成效取得的效益等方面总结好的经验好模式、先进人物事迹,以及创新性典型黑臭水体治理案例,以便更好地在黑臭水体治理难点理念引领技术创新等方面产生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