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宁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方案 (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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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大气处信息 时间:2024年01月04日

生态环境局、文明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和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民航辽宁、各机场、各港口,沈抚示范区生态环境局、综合部、公安局、规划建设局、社会事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我们制定了《辽宁省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232025年)》。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

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辽宁省公安厅

辽宁省民政厅

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海事局

沈阳铁路监督管理局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