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省阜新中心工作任务繁重、人员紧张,很多工作都大批量集中进行,但是这并没有影响阜新中心工作完成的时间进度,为了更好的完成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省阜新中心统一部署,多部门协调配合,保障了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圆满收尾。
按照《2020年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省阜新中心分别于3月、5月、7月、11月开展了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2020年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包含:县域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及静态村庄监测。县域监测包含县域最大河流出入境两个断面的监测、县域地表饮用水、水库监测;村庄监测包含环境空气质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监测频次每季度一次,全年四次。全年上报数据458个,季度监测报告4份。
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是一项长期利好的工作,可以掌握农村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情况,是农村环境保护和管理的重要基础。深入推进农村环境质量工作,掌握农村环境质量状况、变化趋势及分析变化原因,对了解农村环境质量变化情况,为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和管理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具有重要意义。
(省阜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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